关于石棉县殡葬服务收费的批复
关于石棉县殡葬服务收费的批复
石棉县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年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从严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火化费 | |||
1.高档平板炉 | 具/次 | 480 | 炉内出灰 |
2.高档拣灰炉 | 具/次 | 1280 | 炉外拣灰 |
(二)遗体接运费 | |||
1.县内 | 车/次 | 160 | 10公里以内160元,超过10公里加收3.5元/公里。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双程计算。 |
2.县外 | 车/次 | 2000 | 10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0元,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单程计算。 |
(三)遗体停放费 | |||
1.冰棺停放 | 具/天 | 350 | 按启用时间计算费用,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2.冰柜冷冻 | 具/天 | 300 | |
3.平台 | 具/天 | 180 | |
(四)骨灰寄存费 | |||
1.寄存费 | 盒/年 | 60 | 不足半年计收30元。 |
注:以上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 |
三、殡仪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确保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项目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或个性化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单位与丧属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特需服务 | 对高度腐烂、传染性遗体不提供特需服务。 | ||
1.缝针、肢体连接、复原头部、复原四肢、整容等 | 具/次 | 面议 | |
2.理发、梳头 | 具/次 | 120 | |
3.洗澡、穿衣 | 具/次 | 480 | |
4.裹尸 | 具/次 | 860 | |
5.抬尸装车费 | 具/次 | 160 | 抬装上车,楼层超过3层,每层楼加30元,从电梯抬运按2楼计算。抬运距离超过50米,每50米加收30元。非正常死亡、腐烂、破损及传染病遗体加倍收费。 |
(二)租借费 | 按启用时间计费。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
1.悼念厅(大) | 天/次 | 688 | |
2.悼念厅(中) | 天/次 | 388 | |
3.悼念厅(小) | 天/次 | 288 | |
皆配置了LED显示屏、空调机、开水炉、电子香蜡、音箱等设施。 | |||
4.洗尸间 | 具/次 | 180 | 丧属自行穿洗,并打扫好清洁卫生后归还。 |
(三)其他费用 | |||
1.消毒费 | 具/次 | 50 | 对破损、腐烂、传染性遗体,加倍计费。 |
2.卫生费 | 具/天 | 100 | |
3.火化证工本费 | 证 | 30 | 火化证、常规资料复印费等。 |
4.纸板 | 元/具 | 50 | 遗体垫用卫生纸板。 |
5.遗物焚烧处置 | 元/次 | 100 | 不超过50公斤,超出部分加收2元/公斤。 |
6.骨灰接送 | 车/次 | 参照遗体接送标准 | |
7.超时等候费 | 半小时 | 50 | 到达指定地点半小时后开始计费,每增加半小时计费5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
注:以上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你单位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未经财政、发改、民政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应当公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棉县财政局
石棉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0日
石棉县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年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从严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火化费 | |||
1.高档平板炉 | 具/次 | 480 | 炉内出灰 |
2.高档拣灰炉 | 具/次 | 1280 | 炉外拣灰 |
(二)遗体接运费 | |||
1.县内 | 车/次 | 160 | 10公里以内160元,超过10公里加收3.5元/公里。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双程计算。 |
2.县外 | 车/次 | 2000 | 10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0元,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单程计算。 |
(三)遗体停放费 | |||
1.冰棺停放 | 具/天 | 350 | 按启用时间计算费用,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2.冰柜冷冻 | 具/天 | 300 | |
3.平台 | 具/天 | 180 | |
(四)骨灰寄存费 | |||
1.寄存费 | 盒/年 | 60 | 不足半年计收30元。 |
注:以上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 |
三、殡仪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确保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项目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或个性化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单位与丧属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特需服务 | 对高度腐烂、传染性遗体不提供特需服务。 | ||
1.缝针、肢体连接、复原头部、复原四肢、整容等 | 具/次 | 面议 | |
2.理发、梳头 | 具/次 | 120 | |
3.洗澡、穿衣 | 具/次 | 480 | |
4.裹尸 | 具/次 | 860 | |
5.抬尸装车费 | 具/次 | 160 | 抬装上车,楼层超过3层,每层楼加30元,从电梯抬运按2楼计算。抬运距离超过50米,每50米加收30元。非正常死亡、腐烂、破损及传染病遗体加倍收费。 |
(二)租借费 | 按启用时间计费。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
1.悼念厅(大) | 天/次 | 688 | |
2.悼念厅(中) | 天/次 | 388 | |
3.悼念厅(小) | 天/次 | 288 | |
皆配置了LED显示屏、空调机、开水炉、电子香蜡、音箱等设施。 | |||
4.洗尸间 | 具/次 | 180 | 丧属自行穿洗,并打扫好清洁卫生后归还。 |
(三)其他费用 | |||
1.消毒费 | 具/次 | 50 | 对破损、腐烂、传染性遗体,加倍计费。 |
2.卫生费 | 具/天 | 100 | |
3.火化证工本费 | 证 | 30 | 火化证、常规资料复印费等。 |
4.纸板 | 元/具 | 50 | 遗体垫用卫生纸板。 |
5.遗物焚烧处置 | 元/次 | 100 | 不超过50公斤,超出部分加收2元/公斤。 |
6.骨灰接送 | 车/次 | 参照遗体接送标准 | |
7.超时等候费 | 半小时 | 50 | 到达指定地点半小时后开始计费,每增加半小时计费5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
注:以上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你单位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未经财政、发改、民政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应当公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棉县财政局
石棉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0日
石棉县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年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从严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火化费 | |||
1.高档平板炉 | 具/次 | 480 | 炉内出灰 |
2.高档拣灰炉 | 具/次 | 1280 | 炉外拣灰 |
(二)遗体接运费 | |||
1.县内 | 车/次 | 160 | 10公里以内160元,超过10公里加收3.5元/公里。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双程计算。 |
2.县外 | 车/次 | 2000 | 10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0元,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单程计算。 |
(三)遗体停放费 | |||
1.冰棺停放 | 具/天 | 350 | 按启用时间计算费用,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2.冰柜冷冻 | 具/天 | 300 | |
3.平台 | 具/天 | 180 | |
(四)骨灰寄存费 | |||
1.寄存费 | 盒/年 | 60 | 不足半年计收30元。 |
注:以上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 |
三、殡仪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确保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项目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或个性化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单位与丧属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特需服务 | 对高度腐烂、传染性遗体不提供特需服务。 | ||
1.缝针、肢体连接、复原头部、复原四肢、整容等 | 具/次 | 面议 | |
2.理发、梳头 | 具/次 | 120 | |
3.洗澡、穿衣 | 具/次 | 480 | |
4.裹尸 | 具/次 | 860 | |
5.抬尸装车费 | 具/次 | 160 | 抬装上车,楼层超过3层,每层楼加30元,从电梯抬运按2楼计算。抬运距离超过50米,每50米加收30元。非正常死亡、腐烂、破损及传染病遗体加倍收费。 |
(二)租借费 | 按启用时间计费。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
1.悼念厅(大) | 天/次 | 688 | |
2.悼念厅(中) | 天/次 | 388 | |
3.悼念厅(小) | 天/次 | 288 | |
皆配置了LED显示屏、空调机、开水炉、电子香蜡、音箱等设施。 | |||
4.洗尸间 | 具/次 | 180 | 丧属自行穿洗,并打扫好清洁卫生后归还。 |
(三)其他费用 | |||
1.消毒费 | 具/次 | 50 | 对破损、腐烂、传染性遗体,加倍计费。 |
2.卫生费 | 具/天 | 100 | |
3.火化证工本费 | 证 | 30 | 火化证、常规资料复印费等。 |
4.纸板 | 元/具 | 50 | 遗体垫用卫生纸板。 |
5.遗物焚烧处置 | 元/次 | 100 | 不超过50公斤,超出部分加收2元/公斤。 |
6.骨灰接送 | 车/次 | 参照遗体接送标准 | |
7.超时等候费 | 半小时 | 50 | 到达指定地点半小时后开始计费,每增加半小时计费5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
注:以上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你单位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未经财政、发改、民政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应当公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棉县财政局
石棉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0日
石棉县殡仪馆: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年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丧属提供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骨灰寄存。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从严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火化费 | |||
1.高档平板炉 | 具/次 | 480 | 炉内出灰 |
2.高档拣灰炉 | 具/次 | 1280 | 炉外拣灰 |
(二)遗体接运费 | |||
1.县内 | 车/次 | 160 | 10公里以内160元,超过10公里加收3.5元/公里。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双程计算。 |
2.县外 | 车/次 | 2000 | 10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0元,不含过路费、过桥费,以单程计算。 |
(三)遗体停放费 | |||
1.冰棺停放 | 具/天 | 350 | 按启用时间计算费用,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2.冰柜冷冻 | 具/天 | 300 | |
3.平台 | 具/天 | 180 | |
(四)骨灰寄存费 | |||
1.寄存费 | 盒/年 | 60 | 不足半年计收30元。 |
注:以上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 |
三、殡仪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确保基本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项目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或个性化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单位与丧属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计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特需服务 | 对高度腐烂、传染性遗体不提供特需服务。 | ||
1.缝针、肢体连接、复原头部、复原四肢、整容等 | 具/次 | 面议 | |
2.理发、梳头 | 具/次 | 120 | |
3.洗澡、穿衣 | 具/次 | 480 | |
4.裹尸 | 具/次 | 860 | |
5.抬尸装车费 | 具/次 | 160 | 抬装上车,楼层超过3层,每层楼加30元,从电梯抬运按2楼计算。抬运距离超过50米,每50米加收30元。非正常死亡、腐烂、破损及传染病遗体加倍收费。 |
(二)租借费 | 按启用时间计费。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超出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 | ||
1.悼念厅(大) | 天/次 | 688 | |
2.悼念厅(中) | 天/次 | 388 | |
3.悼念厅(小) | 天/次 | 288 | |
皆配置了LED显示屏、空调机、开水炉、电子香蜡、音箱等设施。 | |||
4.洗尸间 | 具/次 | 180 | 丧属自行穿洗,并打扫好清洁卫生后归还。 |
(三)其他费用 | |||
1.消毒费 | 具/次 | 50 | 对破损、腐烂、传染性遗体,加倍计费。 |
2.卫生费 | 具/天 | 100 | |
3.火化证工本费 | 证 | 30 | 火化证、常规资料复印费等。 |
4.纸板 | 元/具 | 50 | 遗体垫用卫生纸板。 |
5.遗物焚烧处置 | 元/次 | 100 | 不超过50公斤,超出部分加收2元/公斤。 |
6.骨灰接送 | 车/次 | 参照遗体接送标准 | |
7.超时等候费 | 半小时 | 50 | 到达指定地点半小时后开始计费,每增加半小时计费5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
注:以上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
四、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你单位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未经财政、发改、民政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不得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不得收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应当公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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