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希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希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略) 平阳县滨海新区新平路18号(平阳县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A02地块),主要从事塑料工艺品、金属工艺品等电镀加工。企业拟建设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将自同电镀园区内企业浙江屹 (略) 转移而来的12000升电镀液容量作为电镀液容量来源,于生产车间2F新建1条手动挂镀线作为现有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配套使用,撤销3F的镀铜镍等多层镀半自动滚镀线并于该车间新建1条镀锡半自动滚镀线及1条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同时对全厂现有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电泳生产线进行改建。改扩建后全厂共设7条自动电镀生产线、4条手动电镀生产线及3条电泳生产线(作为电镀配套工艺)。总电镀液容量55161升(设计投产电镀液容量55160.3升、备用电镀液容量0.7升,自动化率84.0%)、电泳容量1060升,投产后全厂可达到年电镀加工3600万件塑料工艺品、15400万件金属工艺品的生产规模。2023年3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59号)。项目于2023年4月初开工,2023年5月竣工并投入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该项目已建的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已通过排污权交易申购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2.291吨/年、氨氮0.229吨/年,改扩建后COD、NH3-N总量指标均在已申购总量指标范围内,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已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77M001P;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6%。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生产设施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已暂停注塑工艺,电镀塑料件均为承接其它企业待加工塑料件,故不产生注塑废气,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通过地面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有截止 (略) 政雨水管道排入附近内河水体),再通过专门设置的管道汇入平阳 (略) 处理;生产废水按水质(分为高酸高氨氮废水、前处理废水(包括振光废水、喷漆废水、电泳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化学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平阳 (略) 预处理后纳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生产废水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收集,底部设有托盘收集滴漏废水,其他生产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措施。本次项目无员工的变化。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电镀工艺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及电泳、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
项目电镀线均加装玻璃窗密闭集气,由于各电镀槽所在位置不同,为了方便接管集气,企业将每条电镀线中不同位置的电镀废气分别接管集气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10手动挂镀线(MF09配套线)、MF11镀铜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1#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8 手动挂镀线(MF07配套)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2#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8 手动挂镀线(MF07配套)、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3#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4#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2 手动挂镀线(MF01配套)、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4 手动挂镀线(MF03配套)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5#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铬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6#排气筒排放;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达引至楼顶28米DA007#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11#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13#排气筒排放;2F MF12 全自动电泳生产线、MF13 手动电泳生产线、4F MF14 手动电泳生产线电泳及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1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槽渣、废滤芯、漆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废滤芯、漆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通过平阳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备案(备案编号:*-2021-26-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7月14日、15日验收期间,项目MF01~MF11电镀生产线废气净化后的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浓度均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MF01~MF08、MF10、MF11电镀生产线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基准排气量限值,MF09不符合基准排气量限值要求,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4.2.6评判依据计算,MF09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7月14日、15日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上风向(U号点-西南侧)、厂界下风向(V、W、X号点-西北侧)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期间, (略) (略) 厂界厂界西南侧(1号点)和西北侧(2号)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东南侧紧邻百柯金属,东北侧紧邻屹华汽车零部件,无法布点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全厂生产废水年排放49200吨,因此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的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环评总量控制结论,由于生活污水经独 (略) 政管网进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不纳入总量计算,由于此次未对分质分流的生产废水进行检测,故此次不对总铜、总锌、总镍、总银、总铬、六价铬的总量控制进行评价。项目全厂VOCs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本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去除效率。进一步落实《 (略) 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完善生产线封闭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
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略) 平阳县滨海新区新平路18号(平阳县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A02地块),主要从事塑料工艺品、金属工艺品等电镀加工。企业拟建设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将自同电镀园区内企业浙江屹 (略) 转移而来的12000升电镀液容量作为电镀液容量来源,于生产车间2F新建1条手动挂镀线作为现有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配套使用,撤销3F的镀铜镍等多层镀半自动滚镀线并于该车间新建1条镀锡半自动滚镀线及1条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同时对全厂现有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电泳生产线进行改建。改扩建后全厂共设7条自动电镀生产线、4条手动电镀生产线及3条电泳生产线(作为电镀配套工艺)。总电镀液容量55161升(设计投产电镀液容量55160.3升、备用电镀液容量0.7升,自动化率84.0%)、电泳容量1060升,投产后全厂可达到年电镀加工3600万件塑料工艺品、15400万件金属工艺品的生产规模。2023年3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4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59号)。项目于2023年4月初开工,2023年5月竣工并投入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该项目已建的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已通过排污权交易申购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2.291吨/年、氨氮0.229吨/年,改扩建后COD、NH3-N总量指标均在已申购总量指标范围内,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已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77M001P;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6%。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生产设施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已暂停注塑工艺,电镀塑料件均为承接其它企业待加工塑料件,故不产生注塑废气,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初期雨水通过地面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有截止 (略) 政雨水管道排入附近内河水体),再通过专门设置的管道汇入平阳 (略) 处理;生产废水按水质(分为高酸高氨氮废水、前处理废水(包括振光废水、喷漆废水、电泳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化学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平阳 (略) 预处理后纳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生产废水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收集,底部设有托盘收集滴漏废水,其他生产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措施。本次项目无员工的变化。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电镀工艺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及电泳、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
项目电镀线均加装玻璃窗密闭集气,由于各电镀槽所在位置不同,为了方便接管集气,企业将每条电镀线中不同位置的电镀废气分别接管集气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10手动挂镀线(MF09配套线)、MF11镀铜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1#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8 手动挂镀线(MF07配套)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2#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8 手动挂镀线(MF07配套)、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3#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4#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2 手动挂镀线(MF01配套)、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MF04 手动挂镀线(MF03配套)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5#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铬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06#排气筒排放;4F MF09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氰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达引至楼顶28米DA007#排气筒排放;2F MF01 镀铜镍铬全自动挂镀线、MF03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011#排气筒排放;3F MF05 镀锡半自动滚镀线、MF06 镀黄铜半自动滚镀线、MF07 镀铜镍全自动挂镀线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废气接管集气经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8米DA013#排气筒排放;2F MF12 全自动电泳生产线、MF13 手动电泳生产线、4F MF14 手动电泳生产线电泳及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接管集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米DA014#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槽渣、废滤芯、漆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废滤芯、漆渣、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通过平阳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委托浙江 (略)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备案(备案编号:*-2021-26-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7月14日、15日验收期间,项目MF01~MF11电镀生产线废气净化后的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浓度均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MF01~MF08、MF10、MF11电镀生产线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基准排气量限值,MF09不符合基准排气量限值要求,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4.2.6评判依据计算,MF09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7月14日、15日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上风向(U号点-西南侧)、厂界下风向(V、W、X号点-西北侧)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氰化氢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期间, (略) (略) 厂界厂界西南侧(1号点)和西北侧(2号)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东南侧紧邻百柯金属,东北侧紧邻屹华汽车零部件,无法布点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全厂生产废水年排放49200吨,因此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的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根据环评总量控制结论,由于生活污水经独 (略) 政管网进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不纳入总量计算,由于此次未对分质分流的生产废水进行检测,故此次不对总铜、总锌、总镍、总银、总铬、六价铬的总量控制进行评价。项目全厂VOCs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年产4000万件电镀加工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本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去除效率。进一步落实《 (略) 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完善生产线封闭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略)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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