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号地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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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号地块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仁寿县2022-11号地 (略) (略) 仁寿县文宫镇(中心坐标:东经104.17429°,北纬30.16311°),占地面积:2585.06m2(3.88亩)。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仁寿县文宫镇文华社区6组、8组,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用途为农用地、宅基地,根据《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条件〔2021〕17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对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与东侧紧邻的文宫车站为春江华府(在建),春江华府场地平整时,将多余的原生土壤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项目地块内已硬化道路,项目地块四周用彩钢围绕,目前已完成春江华府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钢架拆除。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无污水灌溉情况;地块内和相邻地块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农用地、地表水、医院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存在中国石油文宫加油站, (略) 。
现场踏勘地块内春江华府已完成主体建设,目前正进行钢架拆除阶段,考虑安全因素,施工方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调查。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调查及查询历史影像图,项目地块接壤附近区域与项目地块原生土壤的用地历史基本相同,均为农用地,且S3靠近原文宫车站,S4靠近居民区,因此选取该区域的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用于辅助验证项目地块内的土壤环境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地块附近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进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仁寿县2022-11号地 (略) (略) 仁寿县文宫镇(中心坐标:东经104.17429°,北纬30.16311°),占地面积:2585.06m2(3.88亩)。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仁寿县文宫镇文华社区6组、8组,项目地块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用途为农用地、宅基地,根据《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自然资规条件〔2021〕17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对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与东侧紧邻的文宫车站为春江华府(在建),春江华府场地平整时,将多余的原生土壤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项目地块内已硬化道路,项目地块四周用彩钢围绕,目前已完成春江华府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钢架拆除。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无污水灌溉情况;地块内和相邻地块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农用地、地表水、医院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存在中国石油文宫加油站, (略) 。
现场踏勘地块内春江华府已完成主体建设,目前正进行钢架拆除阶段,考虑安全因素,施工方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调查。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调查及查询历史影像图,项目地块接壤附近区域与项目地块原生土壤的用地历史基本相同,均为农用地,且S3靠近原文宫车站,S4靠近居民区,因此选取该区域的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用于辅助验证项目地块内的土壤环境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地块附近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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