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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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

(略) 龙游县塔石镇杜山徐村

龙游县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站前广场、进出站匝道及落客平台、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及生态停车场等。本项目初步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62587.98m2(其中配套建设通站道路用地面积13691.38m2,站前广场工程用地面积 20387m2,大巴车停车场面积9687.8m2,出租车用地面积4881m2,社会车停车场用地面积4068.6m2,生态型停车场用地面积 9872.2m2)。站前广场工程、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工程具体包括高铁站前集散广场、配套地面停车场、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及生态停车场等。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生生态: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绿化选用当地植物,及时进行绿化维护。水生生态:强化周边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尽量保障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基本无泥沙。 2、地表水环境: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旅客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经塔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1)管理、设计措施:完善道路的警示标志,设立限速、禁鸣等标志,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刹车、起动次数,降低由此引起的声级增量;加强道路保养维修,降低路面欠佳导致的声级增量;建议遵照相关规定,合理进行周边规划,尤其是敏感目标的规划;加强绿化,建议采用降噪沥青路面。 (2)噪声控制措施:须加强交通管理,行驶时禁鸣喇叭,并严格限速在设计车速以下,严格限制中、大型车比例,采用路口限速、路边加强绿化来降低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加强绿化,尤其在受影响敏感点路段,应增加绿化带范围,尽量减轻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近期拟为受影响居民安装隔声窗,并预留中远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的费用。 (3)规划布局建议:合理规划周边建筑,建议在临路一侧应布置对声环境质量要求不高的房间;门窗应采用隔声门窗,墙体应采用吸声材料等。 4、大气环境: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5、固体废物: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旅客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扫。 6、环境风险: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油污和吸附物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和工况差的车辆上路,禁止超载,设立限速、禁鸣等标志,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

(略) 龙游县塔石镇杜山徐村

龙游县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杭衢铁路龙游北站站前配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站前广场、进出站匝道及落客平台、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停车场及绿化、景观及生态停车场等。本项目初步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62587.98m2(其中配套建设通站道路用地面积13691.38m2,站前广场工程用地面积 20387m2,大巴车停车场面积9687.8m2,出租车用地面积4881m2,社会车停车场用地面积4068.6m2,生态型停车场用地面积 9872.2m2)。站前广场工程、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工程具体包括高铁站前集散广场、配套地面停车场、配套建设通站道路及生态停车场等。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生生态: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绿化选用当地植物,及时进行绿化维护。水生生态:强化周边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道路破损情况,尽量保障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基本无泥沙。 2、地表水环境: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旅客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管网,经塔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1)管理、设计措施:完善道路的警示标志,设立限速、禁鸣等标志,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刹车、起动次数,降低由此引起的声级增量;加强道路保养维修,降低路面欠佳导致的声级增量;建议遵照相关规定,合理进行周边规划,尤其是敏感目标的规划;加强绿化,建议采用降噪沥青路面。 (2)噪声控制措施:须加强交通管理,行驶时禁鸣喇叭,并严格限速在设计车速以下,严格限制中、大型车比例,采用路口限速、路边加强绿化来降低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加强绿化,尤其在受影响敏感点路段,应增加绿化带范围,尽量减轻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近期拟为受影响居民安装隔声窗,并预留中远期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的费用。 (3)规划布局建议:合理规划周边建筑,建议在临路一侧应布置对声环境质量要求不高的房间;门窗应采用隔声门窗,墙体应采用吸声材料等。 4、大气环境: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5、固体废物: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旅客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扫。 6、环境风险: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油污和吸附物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和工况差的车辆上路,禁止超载,设立限速、禁鸣等标志,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1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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