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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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中国瑞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工业园,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用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2.90"、北纬28°16"38.86",厂区总占地面积99.06亩。厂区东面现状为废弃厂房,南面为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为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 (略) 产生的锂精矿制备母液、碳酸钠、硫酸、水等为原辅料,经一次蒸发浓缩、沉锂、洗锂、沉锂母液脱碳、蒸发结晶、冷冻、重溶、成品烘干、粉碎、包装等工序生产出电池级碳酸锂。

改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11000t/a(符合YS/T582-2013)。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凝水、碱液喷淋废水、洗锂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冷凝水 (略) 浸出工序;碱液喷淋废水和洗锂废水收集后经1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预曝气调节池+硫化钠反应池+氯化钙反应池+絮凝沉淀池或更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 (略) 浸出工序;地面 (略) 的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工艺:深度除氟一体化设施+除铊一体化设施或更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外排;初期 (略) 的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浸出,剩余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中铊均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锦江。

本次改扩建项目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0.796t/a、氨氮≤0.071t/a;污水处理厂排放量COD≤0.19t/a、氨氮≤0.019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脱碳废气、成品烘干废气、成品破碎废气、锅炉废气及各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废气等。

脱碳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0)。成品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成品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本项目布设5台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采取直排方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3)。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碳酸锂湿料烘干、气流粉碎产生的粉尘及脱碳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硫酸雾,及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通过在产生节点设置收集装置,对硫酸采用管道密闭输送,反应设备负压收集硫酸雾;对生产使用的储罐加强密封、采取夏季水喷淋、罐体隔热、改进操作管理及车间采用整体换气方式处理,每小时排风4次以上等措施控制储罐大小呼吸和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减少厂区内无组织废气外排。厂界硫酸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离心机、烘干机、板框压滤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后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管理,对产生的钾钠盐委外利用处置时,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鉴别确定固废属性,若为一般固废可直接利用,未明确属性或鉴定为危险废物的 (略) 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定向利用,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碳酸锂车间地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裂缝地面及时修缮,做好防渗处理,确保达到相应的防渗标准要求。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碳酸锂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室(*)

项目名称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中国瑞林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年产6千吨碳酸锂和6千吨氢氧化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建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堆工业园, (略) 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用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2.90"、北纬28°16"38.86",厂区总占地面积99.06亩。厂区东面现状为废弃厂房,南面为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为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 (略) 产生的锂精矿制备母液、碳酸钠、硫酸、水等为原辅料,经一次蒸发浓缩、沉锂、洗锂、沉锂母液脱碳、蒸发结晶、冷冻、重溶、成品烘干、粉碎、包装等工序生产出电池级碳酸锂。

改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电池级碳酸锂11000t/a(符合YS/T582-2013)。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凝水、碱液喷淋废水、洗锂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冷凝水 (略) 浸出工序;碱液喷淋废水和洗锂废水收集后经1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预曝气调节池+硫化钠反应池+氯化钙反应池+絮凝沉淀池或更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 (略) 浸出工序;地面 (略) 的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工艺:深度除氟一体化设施+除铊一体化设施或更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外排;初期 (略) 的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浸出,剩余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中铊均 (略) 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锦江。

本次改扩建项目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0.796t/a、氨氮≤0.071t/a;污水处理厂排放量COD≤0.19t/a、氨氮≤0.019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脱碳废气、成品烘干废气、成品破碎废气、锅炉废气及各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废气等。

脱碳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0)。成品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成品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本项目布设5台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采取直排方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3)。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碳酸锂湿料烘干、气流粉碎产生的粉尘及脱碳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硫酸雾,及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通过在产生节点设置收集装置,对硫酸采用管道密闭输送,反应设备负压收集硫酸雾;对生产使用的储罐加强密封、采取夏季水喷淋、罐体隔热、改进操作管理及车间采用整体换气方式处理,每小时排风4次以上等措施控制储罐大小呼吸和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减少厂区内无组织废气外排。厂界硫酸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离心机、烘干机、板框压滤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池收集泄漏废水、物料等,防止废水直排;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有害物质泄露至车间外。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后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管理,对产生的钾钠盐委外利用处置时,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鉴别确定固废属性,若为一般固废可直接利用,未明确属性或鉴定为危险废物的 (略) 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定向利用,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碳酸锂车间地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裂缝地面及时修缮,做好防渗处理,确保达到相应的防渗标准要求。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碳酸锂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周边50m,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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