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份一般案件公示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份一般案件公示
序号 |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 查处类型 | 案由 | 车牌号码(主车) | 立案日期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名称 | 执法机关 | 处罚类型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依据及内容 |
1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张凯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P1G12(蓝色) | 2023-08-29 | 2023-08-31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2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刘兵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DJ2967(渐变绿) | 2023-08-29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3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谢明安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B600J(蓝色) | 2023-08-28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4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锋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Z718N(蓝色) | 2023-08-27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5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刘邦国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DW7539(渐变绿) | 2023-08-26 | 2023-08-28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6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汶上 (略) 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 鲁H73A27(黄色) | 2023-08-09 | 2023-08-10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7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山东 (略) 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 | 鲁E887NX(蓝色) | 2023-08-04 | 2023-08-04 |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5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轻微”,具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减轻处罚,处5000元罚款 |
8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略)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 皖AF6690(黄色) | 2023-08-04 | 2023-08-04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身颜色的;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辆外廓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100mm,车箱栏板高度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50mm的,处5000元罚款 |
序号 |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 查处类型 | 案由 | 车牌号码(主车) | 立案日期 | 处罚决定日期 | 违法行为名称 | 执法机关 | 处罚类型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依据及内容 |
1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张凯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P1G12(蓝色) | 2023-08-29 | 2023-08-31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2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刘兵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DJ2967(渐变绿) | 2023-08-29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3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谢明安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B600J(蓝色) | 2023-08-28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4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锋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Z718N(蓝色) | 2023-08-27 | 2023-08-29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5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出租网约车 | 刘邦国涉嫌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鲁HDW7539(渐变绿) | 2023-08-26 | 2023-08-28 | 当事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警告,罚款 | 0.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6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汶上 (略) 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 鲁H73A27(黄色) | 2023-08-09 | 2023-08-10 |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7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山东 (略) 涉嫌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 | 鲁E887NX(蓝色) | 2023-08-04 | 2023-08-04 |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5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轻微”,具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减轻处罚,处5000元罚款 |
8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运 | (略)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 皖AF6690(黄色) | 2023-08-04 | 2023-08-04 |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鱼台县交通运输局 | 罚款 | 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 (略)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身颜色的;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辆外廓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100mm,车箱栏板高度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50mm的,处5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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