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新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新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 (略) |
项目概况 | 珠 (略) 建设项 (略) 金湾区红旗镇大林矿山工业区(原协信管桩厂)主车间C区,项目占地面积为1530.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0.12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建筑用沙、制砖泥沙的生产,年产建筑用沙5万吨、制砖泥沙5万吨。 |
环评机构 | (略) 南粤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项目上料、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围蔽、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政管网,通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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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 (略) |
项目概况 | 珠 (略) 建设项 (略) 金湾区红旗镇大林矿山工业区(原协信管桩厂)主车间C区,项目占地面积为1530.1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30.12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建筑用沙、制砖泥沙的生产,年产建筑用沙5万吨、制砖泥沙5万吨。 |
环评机构 | (略) 南粤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项目上料、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围蔽、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洗砂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政管网,通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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