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仪达空调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鞍山仪达空调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鞍山仪达空调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项 (略) 当涂经济开发区荷花路和永兴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86亩(5728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2778平方米。项目建设2栋标准化厂房、职工宿舍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国内外技术先进的汽车空调生产线、空调壳体生产线、空调芯体生产线、空调管路生产线等生产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营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台(套)汽车空调、100万台(套)空调壳体、100万台(套)空调芯体及100万根空调管路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依据实际生产需求,本次实际建设一车间内的汽车空调芯体生产线、汽车空调组装生产线,二车间内的汽车空调外壳注塑生产线暂未建设。本次验收为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仅针对项目实际建设的生产线、设备以及现有工艺。
该项目已于2021年05月18日由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表,当发改函[2020]232号(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代码:2020-*-36-03-*。后于2021年7月委托成都 (略)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马环审〔2021〕176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09月17日,马 (略) 组织召开了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检测单位等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验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1日止。
受理电话:181点击查看>>*8360
联系人:叶**
附件:
1、 自主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2、 验收调查报告
3、 验收意见及验收组签名
马 (略)
2023年09月21日
马鞍山仪达空调有限公司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项 (略) 当涂经济开发区荷花路和永兴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86亩(5728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2778平方米。项目建设2栋标准化厂房、职工宿舍及其他辅助设施,购置国内外技术先进的汽车空调生产线、空调壳体生产线、空调芯体生产线、空调管路生产线等生产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营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台(套)汽车空调、100万台(套)空调壳体、100万台(套)空调芯体及100万根空调管路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依据实际生产需求,本次实际建设一车间内的汽车空调芯体生产线、汽车空调组装生产线,二车间内的汽车空调外壳注塑生产线暂未建设。本次验收为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仅针对项目实际建设的生产线、设备以及现有工艺。
该项目已于2021年05月18日由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表,当发改函[2020]232号(具体详见附件2),项目代码:2020-*-36-03-*。后于2021年7月委托成都 (略)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马环审〔2021〕176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09月17日,马 (略) 组织召开了新建汽车空调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检测单位等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验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21日止。
受理电话:181点击查看>>*8360
联系人:叶**
附件:
1、 自主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2、 验收调查报告
3、 验收意见及验收组签名
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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