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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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洋乌升平中路471号1栋
建设单位 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大朗镇洋乌升平中路471号1栋,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55′59.476″,北纬:22°54′28.999″。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430m2,总建筑面积为9843m2,项目租赁一栋4层建筑作为厂房(共4F,层高4米,占地面积为2106m2,总建筑面积为6918m2,1-3F:2106m2/层,4F:玻璃搭建的办公室600m2;1F:油压、注塑车间;2F:注塑、印刷、品检、组装车间;3F:仓库;4F:办公室);租赁一栋单层建筑作为废料房(建筑面积为100m2);租赁一栋2层建筑作为废料房(层高3米,占地面积为200m2,建筑面积为400m2);租赁一栋5层建筑作为厨房和宿舍(层高3.5米,占地面积为480m2,建筑面积为2400m2,1F:本项目饭堂2-5F:本项目宿舍)。 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硅胶配件、按键塑胶配件、按键硅胶配件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400万个/年(120t/a)、硅胶配件5000万个/年(50t/a)、按键塑胶配件4000万个/年(120t/a)、按键硅胶配件1500万个/年(6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拟将油压成型、热压成型、烘烤定型、注塑成型、印刷、烘烤固化、点胶、镭射雕刻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整体换气的方式收集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有2个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米。 2.废水:项目注塑冷却水、盐雾试验机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废金钢砂、废玻璃砂、喷砂机布袋吸尘器的废布袋、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金属碎屑、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示时间 2023-09-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洋乌升平中路471号1栋
建设单位 东莞市拓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大朗镇洋乌升平中路471号1栋,其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55′59.476″,北纬:22°54′28.999″。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4430m2,总建筑面积为9843m2,项目租赁一栋4层建筑作为厂房(共4F,层高4米,占地面积为2106m2,总建筑面积为6918m2,1-3F:2106m2/层,4F:玻璃搭建的办公室600m2;1F:油压、注塑车间;2F:注塑、印刷、品检、组装车间;3F:仓库;4F:办公室);租赁一栋单层建筑作为废料房(建筑面积为100m2);租赁一栋2层建筑作为废料房(层高3米,占地面积为200m2,建筑面积为400m2);租赁一栋5层建筑作为厨房和宿舍(层高3.5米,占地面积为480m2,建筑面积为2400m2,1F:本项目饭堂2-5F:本项目宿舍)。 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硅胶配件、按键塑胶配件、按键硅胶配件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400万个/年(120t/a)、硅胶配件5000万个/年(50t/a)、按键塑胶配件4000万个/年(120t/a)、按键硅胶配件1500万个/年(6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拟将油压成型、热压成型、烘烤定型、注塑成型、印刷、烘烤固化、点胶、镭射雕刻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整体换气的方式收集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有2个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米。 2.废水:项目注塑冷却水、盐雾试验机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废金钢砂、废玻璃砂、喷砂机布袋吸尘器的废布袋、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金属碎屑、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示时间 2023-09-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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