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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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临港路1179号
建设单位: 株洲时代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博华创(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临港路1179号,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原有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清洗工序,将原环评设计负压房升级改造为恒温恒湿房,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将原环评设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焦油过滤器+间接水冷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新增4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新增4条挤拉板生产线。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高模量玻璃纤维纱线2000吨、环氧树脂180吨、脱模布40吨、脱模剂4吨、固化剂190吨等,不涉及再生塑料,无铸造、锻造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年生产风电叶片用拉挤板239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1套“焦油过滤器+间接水冷柜”将VOCs中的部分硅油冷凝收集后,再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支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新增主要废气污染物中VOCs排放量控制在0.1744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硅油、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和固化剂桶、酒精清洗废液、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依托现有,25平方米),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下脚料、树脂块、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依托现有,125平方米),外售综合利用。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临港路1179号
建设单位: 株洲时代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博华创(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临港路1179号,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原有风电叶片用拉挤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清洗工序,将原环评设计负压房升级改造为恒温恒湿房,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将原环评设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焦油过滤器+间接水冷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新增4条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新增4条挤拉板生产线。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高模量玻璃纤维纱线2000吨、环氧树脂180吨、脱模布40吨、脱模剂4吨、固化剂190吨等,不涉及再生塑料,无铸造、锻造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年生产风电叶片用拉挤板239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1套“焦油过滤器+间接水冷柜”将VOCs中的部分硅油冷凝收集后,再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支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新增主要废气污染物中VOCs排放量控制在0.1744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硅油、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脱模剂和固化剂桶、酒精清洗废液、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依托现有,25平方米),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下脚料、树脂块、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依托现有,125平方米),外售综合利用。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按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要求,适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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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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