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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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区舞阳路51-2号北楼
建设单位: 青岛利尔高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美陵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产品检验实验室总占地面积140.07m2,其中实验室建筑面积为86.23m2,包含实验区和储藏室,储藏室存放试剂、药品、玻璃器皿等实验用品,实验区包含实验台、通风橱、烘箱、电子拉力机、水浴锅、纯水机、硬度计、厚度计;办公区建筑面积为53.8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胶膜样品配置过程中原材料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置各功能区位置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项目废包装材料和废胶膜样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北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市北区鞍山二路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区舞阳路51-2号北楼
建设单位: 青岛利尔高分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美陵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产品检验实验室总占地面积140.07m2,其中实验室建筑面积为86.23m2,包含实验区和储藏室,储藏室存放试剂、药品、玻璃器皿等实验用品,实验区包含实验台、通风橱、烘箱、电子拉力机、水浴锅、纯水机、硬度计、厚度计;办公区建筑面积为53.8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胶膜样品配置过程中原材料挥发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排放。VOCs(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中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置各功能区位置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项目废包装材料和废胶膜样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北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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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市北区鞍山二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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