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饶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塔河县医疗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政建设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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