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22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09月18日—2023年09月22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裕源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3号 | 2023/9/18 |
2 | (略) 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4号 | 2023/9/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略) | *27M001Q | 2023年09月19日 |
2 | (略) | *31Q001X | 2023年09月20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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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裕源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3号 | 2023/9/18 |
2 | (略) 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4号 | 2023/9/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略) | *27M001Q | 2023年09月19日 |
2 | (略) | *31Q001X | 2023年09月20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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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裕源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3号 | 2023/9/18 |
2 | (略) 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4号 | 2023/9/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略) | *27M001Q | 2023年09月19日 |
2 | (略) | *31Q001X | 2023年09月20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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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裕源 (略) 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3号 | 2023/9/18 |
2 | (略) 鞋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 | 榕侯环评〔2023〕44号 | 2023/9/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略) | *27M001Q | 2023年09月19日 |
2 | (略) | *31Q001X | 2023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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