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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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 (略) 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有关要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中国电 (略) 电 (略) 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优选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二) 监督机构: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督查室

  (三) 第三方机构:中国电 (略) 电 (略)

  (四)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境内

  (五) 建设内容: (略) 伊金霍洛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光伏1.863万千瓦,单个申报项目容量不超过0.6万千瓦。

  (六) 优选内容:

  本次对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集团公司或 (略) 可申报(子公司申报项目使用的资产、业绩、授信等证 (略) 授权)。

  (三)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联合体中选后应按协议申报 (略) 。

  (四)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五) 申报企业应承诺在伊金霍洛旗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六) 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 (略) 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年度规模中取消,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七)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开工、并网的项目,申报牵头企业及联合体成员企业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八)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九)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十)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十一) 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十二) 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三) 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用于本次优选的技术和经济性指标真实,符合行业近期合理水平。经专家评估,若出现极端不合理情况,自愿扣除相应得分。

  (十四) 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 申领工作文件日期:**日-**日(9:00-17:00)。

  (二) 申领工作文件方式及费用:本次工作文件采用网上申领模式。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公司名称”(可适当缩减),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三) 申领要求:申领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及汇款凭证(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人会将工作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四)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日期:10月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地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水岸金钻大厦西塔1721室)。

  四、 其它

  (一)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燕(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电话:0477-*

  朱 朱 (中国电 (略) 电 (略) )

  电话:*

  (二) 工作联系邮箱:*@*63.com

  (三) 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电 (略) 电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 号:*4428

  附件1: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附件2: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 (略) 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有关要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中国电 (略) 电 (略) 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优选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二) 监督机构: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督查室

  (三) 第三方机构:中国电 (略) 电 (略)

  (四)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境内

  (五) 建设内容: (略) 伊金霍洛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光伏1.863万千瓦,单个申报项目容量不超过0.6万千瓦。

  (六) 优选内容:

  本次对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集团公司或 (略) 可申报(子公司申报项目使用的资产、业绩、授信等证 (略) 授权)。

  (三)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联合体中选后应按协议申报 (略) 。

  (四)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五) 申报企业应承诺在伊金霍洛旗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六) 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 (略) 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年度规模中取消,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七)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开工、并网的项目,申报牵头企业及联合体成员企业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八)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九)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十)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十一) 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十二) 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三) 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用于本次优选的技术和经济性指标真实,符合行业近期合理水平。经专家评估,若出现极端不合理情况,自愿扣除相应得分。

  (十四) 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 申领工作文件日期:**日-**日(9:00-17:00)。

  (二) 申领工作文件方式及费用:本次工作文件采用网上申领模式。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公司名称”(可适当缩减),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三) 申领要求:申领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及汇款凭证(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人会将工作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四)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日期:10月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地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水岸金钻大厦西塔1721室)。

  四、 其它

  (一)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燕(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电话:0477-*

  朱 朱 (中国电 (略) 电 (略) )

  电话:*

  (二) 工作联系邮箱:*@*63.com

  (三) 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电 (略) 电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 号:*4428

  附件1: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附件2: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 (略) 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有关要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中国电 (略) 电 (略) 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优选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二) 监督机构: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督查室

  (三) 第三方机构:中国电 (略) 电 (略)

  (四)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境内

  (五) 建设内容: (略) 伊金霍洛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光伏1.863万千瓦,单个申报项目容量不超过0.6万千瓦。

  (六) 优选内容:

  本次对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集团公司或 (略) 可申报(子公司申报项目使用的资产、业绩、授信等证 (略) 授权)。

  (三)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联合体中选后应按协议申报 (略) 。

  (四)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五) 申报企业应承诺在伊金霍洛旗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六) 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 (略) 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年度规模中取消,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七)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开工、并网的项目,申报牵头企业及联合体成员企业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八)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九)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十)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十一) 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十二) 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三) 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用于本次优选的技术和经济性指标真实,符合行业近期合理水平。经专家评估,若出现极端不合理情况,自愿扣除相应得分。

  (十四) 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 申领工作文件日期:**日-**日(9:00-17:00)。

  (二) 申领工作文件方式及费用:本次工作文件采用网上申领模式。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公司名称”(可适当缩减),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三) 申领要求:申领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及汇款凭证(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人会将工作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四)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日期:10月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地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水岸金钻大厦西塔1721室)。

  四、 其它

  (一)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燕(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电话:0477-*

  朱 朱 (中国电 (略) 电 (略) )

  电话:*

  (二) 工作联系邮箱:*@*63.com

  (三) 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电 (略) 电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 号:*4428

  附件1: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附件2: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 (略) 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有关要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中国电 (略) 电 (略) 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http://**.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优选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二) 监督机构: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督查室

  (三) 第三方机构:中国电 (略) 电 (略)

  (四)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境内

  (五) 建设内容: (略) 伊金霍洛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光伏1.863万千瓦,单个申报项目容量不超过0.6万千瓦。

  (六) 优选内容:

  本次对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编制建设方案等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集团公司或 (略) 可申报(子公司申报项目使用的资产、业绩、授信等证 (略) 授权)。

  (三)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联合体中选后应按协议申报 (略) 。

  (四)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五) 申报企业应承诺在伊金霍洛旗 (略) 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六) 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落实投资主体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投资主体无力建设, (略) 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从年度规模中取消,相应规模予以废止。

  (七)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开工、并网的项目,申报牵头企业及联合体成员企业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八)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九)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十)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十一) 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十二) 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三) 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用于本次优选的技术和经济性指标真实,符合行业近期合理水平。经专家评估,若出现极端不合理情况,自愿扣除相应得分。

  (十四) 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 申领工作文件日期:**日-**日(9:00-17:00)。

  (二) 申领工作文件方式及费用:本次工作文件采用网上申领模式。申领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套,申报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转账至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附言为“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公司名称”(可适当缩减),申领费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三) 申领要求:申领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及汇款凭证(申报企业对公账户,加盖公章)*@*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2023年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人会将工作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四)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日期:10月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地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水岸金钻大厦西塔1721室)。

  四、 其它

  (一)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燕(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电话:0477-*

  朱 朱 (中国电 (略) 电 (略) )

  电话:*

  (二) 工作联系邮箱:*@*63.com

  (三) 第三方服务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电 (略) 电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 号:*4428

  附件1: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附件2: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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