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集安市分局关于2023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启元泰富进境牛羊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项目 | (略) 大路镇爬宝村 | 启元泰富粮油食品集团(集安)有限公司 | (略)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m2,主体工程包括卸牛区、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配套建设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青贮棚、精料库、无害化处理间等辅助和储运工程。设计年存栏肉牛2万头,出栏肉牛2万头。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牛舍及牛运动场采取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粪便、饲料残渣及垫料、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粪污综合治理区应封闭设置,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粪污发酵池应为地下式并设置盖板,通过以上综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确保NH3、H2S等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病死牛干法化处理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等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有效处理,确保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经高度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干清粪工艺,牛尿直接进入牛舍内垫层,定期清运进入粪污发酵池进行好氧发酵生产农家肥。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场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粪污发酵池发酵处理。运动场地四周设置冲洗雨水导流渠,收集的冲洗雨水导流至项目冲洗雨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粪污发酵池发酵处理。粪污综合治理区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在场区内和西北侧居民家各布设1眼地下水监测井作为本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按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监测。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防疫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牛在厂区设置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干法化制处理;病死牛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肉骨粉、油脂可外卖;牛粪便清运到粪污综合治理区用于生产固体腐熟农家肥;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交由镇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针对粪污处理、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周边环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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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启元泰富进境牛羊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项目 | (略) 大路镇爬宝村 | 启元泰富粮油食品集团(集安)有限公司 | (略)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m2,主体工程包括卸牛区、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配套建设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青贮棚、精料库、无害化处理间等辅助和储运工程。设计年存栏肉牛2万头,出栏肉牛2万头。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牛舍及牛运动场采取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粪便、饲料残渣及垫料、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粪污综合治理区应封闭设置,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粪污发酵池应为地下式并设置盖板,通过以上综合措施控制恶臭气体排放,确保NH3、H2S等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病死牛干法化处理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等恶臭气体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有效处理,确保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经高度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干清粪工艺,牛尿直接进入牛舍内垫层,定期清运进入粪污发酵池进行好氧发酵生产农家肥。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场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至粪污发酵池发酵处理。运动场地四周设置冲洗雨水导流渠,收集的冲洗雨水导流至项目冲洗雨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粪污发酵池发酵处理。粪污综合治理区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在场区内和西北侧居民家各布设1眼地下水监测井作为本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按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监测。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防疫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牛在厂区设置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干法化制处理;病死牛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肉骨粉、油脂可外卖;牛粪便清运到粪污综合治理区用于生产固体腐熟农家肥;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定期交由镇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针对粪污处理、贮存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合格后上岗。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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