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南通市楚鸿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祖师庙村20组6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祖师庙村20组68号,租赁南通 (略) 工业厂房4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购置ZHS180环保型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车10辆,泵车2辆;主要原料为黄沙、石子、水泥及外加剂,原辅材料按确定的混合比在搅拌机内加水搅拌后用搅拌车运送至客户;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3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混凝土搅拌车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砂石分离+沉淀+压滤)处理后达《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得外排;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9-2021)。(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理,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祖师庙村20组6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祖师庙村20组68号,租赁南通 (略) 工业厂房4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进行生产,购置ZHS180环保型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车10辆,泵车2辆;主要原料为黄沙、石子、水泥及外加剂,原辅材料按确定的混合比在搅拌机内加水搅拌后用搅拌车运送至客户;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3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混凝土搅拌车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砂石分离+沉淀+压滤)处理后达《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得外排;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污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9-2021)。(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理,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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