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芗发改审〔2023〕41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8-*-04-0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芗城区天宝镇(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沿低排干渠段新建生态护岸600m;2.布设水人工湿地约5.30亩;3.污水管网修复5000m;4.设河湖缓冲带约5.37亩;5.低排相关支渠靖城溪、后寨溪、张坑支渠、及凤园溪等河段约19千米河道整治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388.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0.87元,资金由区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节能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七、 (略) 规划、用地、公共安全、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环保、招标投标、维护社会稳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抄送:市发改委,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存档。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印发
漳芗发改审〔2023〕41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九龙江西溪大水港流域(芗城天宝段)水质巩固与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8-*-04-0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芗城区天宝镇(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沿低排干渠段新建生态护岸600m;2.布设水人工湿地约5.30亩;3.污水管网修复5000m;4.设河湖缓冲带约5.37亩;5.低排相关支渠靖城溪、后寨溪、张坑支渠、及凤园溪等河段约19千米河道整治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388.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0.87元,资金由区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节能意见: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七、 (略) 规划、用地、公共安全、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环保、招标投标、维护社会稳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抄送:市发改委,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存档。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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