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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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162号)》,现将《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建设地址: (略) 团结西路与沁园北路交叉口东150米(市疾病预 (略) 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综合楼的北侧( (略) 临街区域)新建一座六层的实验楼,占地面积742.96平方米,建筑面积4457.76平方米。建成后,撤销现有综合楼4楼实验用房,将使用功能调整为办公用房。同时,将综合楼2楼办公用房调整为诊断室(结核病)及预防医学门诊用房,4楼原实验用房调整为办公用房。项目工艺流程分为门诊流程和实验室检验流程,其中实验室检验分析流程主要分为生物实验室检验分析和理化实验室检验分析,项目不涉及动物性实验。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团结西路与沁园北路交叉口东150米(市疾病预 (略) 内)

联系人:郭靖

电话:*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青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阳区定和街道塔南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华融国际大厦111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63.com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疾控中心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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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162号)》,现将《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

建设地址: (略) 团结西路与沁园北路交叉口东150米(市疾病预 (略) 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综合楼的北侧( (略) 临街区域)新建一座六层的实验楼,占地面积742.96平方米,建筑面积4457.76平方米。建成后,撤销现有综合楼4楼实验用房,将使用功能调整为办公用房。同时,将综合楼2楼办公用房调整为诊断室(结核病)及预防医学门诊用房,4楼原实验用房调整为办公用房。项目工艺流程分为门诊流程和实验室检验流程,其中实验室检验分析流程主要分为生物实验室检验分析和理化实验室检验分析,项目不涉及动物性实验。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团结西路与沁园北路交叉口东150米(市疾病预 (略) 内)

联系人:郭靖

电话:*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青 (略)

单位地址: (略) 山阳区定和街道塔南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华融国际大厦111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63.com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略) 疾控中心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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