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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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横沥育才路32号52号楼
建设单位 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横沥镇横沥育才路32号52号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9"18.980",北纬23°3"17.6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N0Y150L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6288m2。项目主要从事复合包装膜、复合包装袋、非复合包装袋、塑胶食品罐、塑胶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复合包装膜2200卷/年、复合包装袋500万个/年、非复合包装袋100万个/年、塑胶食品罐80万个/年、塑胶棒8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拟将印刷、清洁、复合、固化、注塑、吹瓶、吹膜、制袋、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注塑、吹瓶、吹膜、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公示时间 2023-09-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横沥育才路32号52号楼
建设单位 东莞市嘉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横沥镇横沥育才路32号52号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9"18.980",北纬23°3"17.6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7N0Y150L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6288m2。项目主要从事复合包装膜、复合包装袋、非复合包装袋、塑胶食品罐、塑胶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复合包装膜2200卷/年、复合包装袋500万个/年、非复合包装袋100万个/年、塑胶食品罐80万个/年、塑胶棒8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拟将印刷、清洁、复合、固化、注塑、吹瓶、吹膜、制袋、挤出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将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注塑、吹瓶、吹膜、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厂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公示时间 2023-09-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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