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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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洛阳 (略) 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及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包括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两部分内容,其中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增2条连续化裂解生产线和1条压塑生产线,改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厂区内现有装置进行调整,拆除现有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和废有机溶剂再生装置,煤焦油及精馏残渣综合利用装置进一步精馏提取产品苯*酮。

本项目新增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及废轮胎等有机类固体废物再生,同时减少现有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乳化液的再生规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装置处理规模为: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再生装置2.2万吨/年、煤焦油及精馏残渣综合利用装置18万吨/年、废催化剂再生装置2万吨/年、含油及有机废物综合利用装置2.5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机类固废裂解生产线4.4万吨/年、压塑生产线0.6万吨/年。

环保措施:裂解气燃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碱液脱硫处理后,压塑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利用喷淋塔+除雾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建罐区挥发油气利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苯*酮精馏过程废气利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气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风机、泵类等,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固体废物利用厂区内现有暂存、处理、处置措施,可达到综合利用不外排。

环评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环保可行。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 (略)

通讯地址: (略) 孟津区208国道与大河路交叉口东500米

3、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河南 (略)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在百度网盘,下载地址: http://**提取码: hfSs,*@*q.com获取,纸质报告在洛阳 (略) 厂内查阅

7、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

,洛阳

《洛阳 (略) 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5万吨/年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及废轮胎等有机类固废资源化利用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包括扩建工程和改建工程两部分内容,其中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增2条连续化裂解生产线和1条压塑生产线,改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厂区内现有装置进行调整,拆除现有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和废有机溶剂再生装置,煤焦油及精馏残渣综合利用装置进一步精馏提取产品苯*酮。

本项目新增废塑料、废风电叶片及废轮胎等有机类固体废物再生,同时减少现有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乳化液的再生规模,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装置处理规模为: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再生装置2.2万吨/年、煤焦油及精馏残渣综合利用装置18万吨/年、废催化剂再生装置2万吨/年、含油及有机废物综合利用装置2.5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机类固废裂解生产线4.4万吨/年、压塑生产线0.6万吨/年。

环保措施:裂解气燃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碱液脱硫处理后,压塑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利用喷淋塔+除雾设施+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新建罐区挥发油气利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苯*酮精馏过程废气利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气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风机、泵类等,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固体废物利用厂区内现有暂存、处理、处置措施,可达到综合利用不外排。

环评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要求,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环保可行。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公开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 (略)

通讯地址: (略) 孟津区208国道与大河路交叉口东500米

3、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河南 (略)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与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在百度网盘,下载地址: http://**提取码: hfSs,*@*q.com获取,纸质报告在洛阳 (略) 厂内查阅

7、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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