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卫健委关于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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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卫健委关于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的公示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19〕1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公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23〕91号)《关于印发2023 (略) 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卫字〔2023〕154号)等要求,为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等抽样检测工作,并按季度在各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23年察右前旗第三季度共抽检生活饮用水22份,其中出厂水3份(全部合格),二次供水1份(合格),末梢水18份(全部合格)。

附件:2023年察右前旗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2023年疾控中心第3季度水质检测结果与采水名单.docx

察哈尔右翼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19〕132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公布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字〔2023〕91号)《关于印发2023 (略) 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卫字〔2023〕154号)等要求,为 (略) 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等抽样检测工作,并按季度在各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23年察右前旗第三季度共抽检生活饮用水22份,其中出厂水3份(全部合格),二次供水1份(合格),末梢水18份(全部合格)。

附件:2023年察右前旗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

2023年疾控中心第3季度水质检测结果与采水名单.docx

察哈尔右翼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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