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镇苏庄婚礼堂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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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镇苏庄婚礼堂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略) 国投 (略) 提出的喜镇苏庄婚礼堂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81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324.5元。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略) 国投 (略) 提出的喜镇苏庄婚礼堂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81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324.5元。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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