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红河州绿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220万吨废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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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红河州绿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220万吨废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河州 (略) :

  你公司报批的《红河州 (略) 年加工处理220万吨废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8-*-04-01-*) (略) (略) 卡房镇百花草冲, (略)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内容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废石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年处理废石料110万t/a,生产公分石和砂料共109万t/a。二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废石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年处理废石料110万t/a,生产公分石和砂料共109万t/a。三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混凝土60万m3/a(144万t/a)。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5万元,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原料属性的跟踪监测,确保使用的废石料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给料、破碎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外排。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外排。

  加强粉尘收集和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转运系统的封闭处理,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严格控制劳动定员及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废水收集设施,确保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对危废暂存间等按规定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弃土夹石、雨水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等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妥善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八)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区排放源100m内无敏感点。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卡房镇人民政府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3年9月18日

红河州 (略) :

  你公司报批的《红河州 (略) 年加工处理220万吨废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8-*-04-01-*) (略) (略) 卡房镇百花草冲, (略)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内容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废石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年处理废石料110万t/a,生产公分石和砂料共109万t/a。二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废石料加工生产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年处理废石料110万t/a,生产公分石和砂料共109万t/a。三期工程主要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混凝土60万m3/a(144万t/a)。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5万元,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原料属性的跟踪监测,确保使用的废石料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给料、破碎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外排。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外排。

  加强粉尘收集和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转运系统的封闭处理,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严格控制劳动定员及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废水收集设施,确保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对危废暂存间等按规定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弃土夹石、雨水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等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妥善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八)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区排放源100m内无敏感点。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不得规划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卡房镇人民政府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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