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围堤外侧、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南侧西端;
建设单位:江 (略) ;
环评编制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码头、引桥、港池、西通道及后方堆场等,码头区域拟建3座5万吨级泊位(N1#、N2#、W1#),其中N1#~N2#泊位长521米,顶面高程9.5米,宽42.0米,能够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同时停靠;W1#泊位长273米,顶面高程9.5米,宽42米,能够满足1艘5000吨敷缆船和1艘8000吨敷缆船同时停靠。工程建成后,预计年吞吐货物410万吨,货种主要为成品纸、钢铁、矿建材料、集装箱、光缆等杂货。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覆盖堆放物料,采用湿法土方开挖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采用低硫船用燃料油。运营期设置岸电系统,提高港口装卸货物效率,缩短船舶停靠时间,设置移动式高压射雾器,定期进行场地清扫和洒水,矿建材料直装直取。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施工机械设备废气、运输车辆尾气、施工船舶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南通 (略) 接收处理,*域施工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和*域生活污水接入拟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船舶机舱油污水和*域含油污水进入含油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一同接管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拟建含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等。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营运期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执行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码头面冲洗水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加强施工船舶及施工机械保养,限制高噪音设备作业时间、施工区域车辆禁止鸣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装卸机械、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在堆场地面加装胶质、木质缓冲垫。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港池疏浚泥沙通过管线全部吹填至临港工业区三期用地范围内的纳泥区,维护性疏浚泥沙由装驳船运输至已公告启用的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倾倒。船舶生活垃圾和维修垃圾由南通 (略) 接收处理,*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如东县洋 (略) 收集处理,含尘污水处理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机修间及工具库和机修场地等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七)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执行港口施工秩序、施工期合理避让主要渔业资源生物产卵期、加强海水悬浮物监测、湿地异地补偿等措施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和减缓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等保护措施。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码头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围堤外侧、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金牛码头区南侧西端;
建设单位:江 (略) ;
环评编制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码头、引桥、港池、西通道及后方堆场等,码头区域拟建3座5万吨级泊位(N1#、N2#、W1#),其中N1#~N2#泊位长521米,顶面高程9.5米,宽42.0米,能够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同时停靠;W1#泊位长273米,顶面高程9.5米,宽42米,能够满足1艘5000吨敷缆船和1艘8000吨敷缆船同时停靠。工程建成后,预计年吞吐货物410万吨,货种主要为成品纸、钢铁、矿建材料、集装箱、光缆等杂货。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覆盖堆放物料,采用湿法土方开挖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采用低硫船用燃料油。运营期设置岸电系统,提高港口装卸货物效率,缩短船舶停靠时间,设置移动式高压射雾器,定期进行场地清扫和洒水,矿建材料直装直取。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施工机械设备废气、运输车辆尾气、施工船舶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南通 (略) 接收处理,*域施工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和*域生活污水接入拟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船舶机舱油污水和*域含油污水进入含油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一同接管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码头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入拟建含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等。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营运期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执行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码头面冲洗水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加强施工船舶及施工机械保养,限制高噪音设备作业时间、施工区域车辆禁止鸣笛;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装卸机械、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在堆场地面加装胶质、木质缓冲垫。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港池疏浚泥沙通过管线全部吹填至临港工业区三期用地范围内的纳泥区,维护性疏浚泥沙由装驳船运输至已公告启用的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倾倒。船舶生活垃圾和维修垃圾由南通 (略) 接收处理,*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如东县洋 (略) 收集处理,含尘污水处理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机修间及工具库和机修场地等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七)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执行港口施工秩序、施工期合理避让主要渔业资源生物产卵期、加强海水悬浮物监测、湿地异地补偿等措施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和减缓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按照《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8号)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等保护措施。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34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