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建设 (略) 委托,重 (略) 承担该地块调查评估工作,并编制了《 (略) 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略) 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以下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华润.澜山望三期,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1005°,纬度29.44724°,面积1427m2。调查地块西临月竹路,西、北侧均为华润.澜山望三期小区道路,南侧为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地块。
(略) 巴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被规划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要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为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调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在调查地块内共计布设3个土壤检测点位(均为柱状样),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共15个,土壤密码平行样品2个。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单位: (略) 建设 (略)
通讯地址: (略) 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23楼
单位: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二路137号19层2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3-*
邮箱:*@*q.com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自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略) 建设 (略) 委托,重 (略) 承担该地块调查评估工作,并编制了《 (略) 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导则的要求,现将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略) 巴南区外河坪G28-3/02地块(以下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华润.澜山望三期,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1005°,纬度29.44724°,面积1427m2。调查地块西临月竹路,西、北侧均为华润.澜山望三期小区道路,南侧为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地块。
(略) 巴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调查地块被规划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要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为第二类用地,因此,本次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调查地块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在调查地块内共计布设3个土壤检测点位(均为柱状样),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共15个,土壤密码平行样品2个。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性质的要求,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单位: (略) 建设 (略)
通讯地址: (略) 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23楼
单位: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科园二路137号19层2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3-*
邮箱:*@*q.com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息见的时间:自公示之自起5个工作自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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