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关于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关于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审批。 (略) 锦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绿城天悦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1#楼:
1.首层架空层伸缩缝位置有调整,取消大堂中间的墙体;原首层架空面积14.48㎡,调整后首层架空面积52.72㎡。
2.原方案2#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2#阳台侧面的凹位,原2#阳台面积1.96㎡,调整后2#阳台面积4.48㎡。
3.原方案5#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5#阳台侧面的凹位,原5#阳台面积3.40㎡,调整后5#阳台面积4.00㎡。
4.本栋楼面积有调整,原建筑面积6111.37㎡,调整后建筑面积6161.69㎡,本栋楼增加建筑面积50.32㎡。
(二)2#楼:
1.首层架空层伸缩缝位置有调整,取消大堂中间的墙体;原首层架空面积14.48㎡,调整后首层架空面积52.72㎡。
2.原方案14#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14#阳台侧面的凹位,原14#阳台面积3.40㎡,调整后5#阳台面积4.00㎡。
3.原方案16#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16#阳台侧面的凹位,原16#阳台面积1.96㎡,调整后16#阳台面积4.48㎡。
4.本栋面积有调整,原建筑面积6113.57㎡,调整后建筑面积6163.53㎡,本栋楼增加建筑面积49.96㎡。
(三)4#楼:
1.首层架空层局部修改,原方案4#首层架空建筑面积:129.14㎡,将局部的架空层设置为商业,增加商业面积39.6㎡,现架空建筑面积89.53㎡,其余不变。
(四)5#楼:
1.二层阳台调整为玻璃幕墙,面积不变。
2.二层S1-1轴至5-6轴和5-1轴至S2-5处的连廊上的盖顶原有设计有预留洞口,现取消洞口封顶,面积不变。
(五)地下室:
1.原地下室方案普通机动车车位共计253个,现调整为260个;D-8轴交D-N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为256号;D-4轴交D-H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为257号;D-11轴交D-G至D-D轴增加四个车位编号为258至261号;D-8轴交D-C至D-B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262号。
(六)总平面图:
1.机动位:原方案地面的机动车位为24辆,现调整为17辆,机动车位的停放位置调整至南侧3、4栋裙楼商业前面。
2.非机动车:原设计东北侧1#非机动车、5栋前面的非机动车位取消,4栋右侧5#非机动车取消,非机动车位全部设置在小区内即1、2、3#非机动车停放点。
3.绿化:原设计5栋前铺满绿化现调整为局部绿化并铺设花岗岩;原设计沿街商铺门前设置绿化,现调整至沿红线边设置绿化;1、2栋住宅门前入口处的绿化宽度有调整。
4.总平面图调整后的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和绿化面积均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绿城天悦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六、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七、听证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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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审批。 (略) 锦 (略) 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绿城天悦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一、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1#楼:
1.首层架空层伸缩缝位置有调整,取消大堂中间的墙体;原首层架空面积14.48㎡,调整后首层架空面积52.72㎡。
2.原方案2#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2#阳台侧面的凹位,原2#阳台面积1.96㎡,调整后2#阳台面积4.48㎡。
3.原方案5#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5#阳台侧面的凹位,原5#阳台面积3.40㎡,调整后5#阳台面积4.00㎡。
4.本栋楼面积有调整,原建筑面积6111.37㎡,调整后建筑面积6161.69㎡,本栋楼增加建筑面积50.32㎡。
(二)2#楼:
1.首层架空层伸缩缝位置有调整,取消大堂中间的墙体;原首层架空面积14.48㎡,调整后首层架空面积52.72㎡。
2.原方案14#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14#阳台侧面的凹位,原14#阳台面积3.40㎡,调整后5#阳台面积4.00㎡。
3.原方案16#阳台侧面有凹位,现取消16#阳台侧面的凹位,原16#阳台面积1.96㎡,调整后16#阳台面积4.48㎡。
4.本栋面积有调整,原建筑面积6113.57㎡,调整后建筑面积6163.53㎡,本栋楼增加建筑面积49.96㎡。
(三)4#楼:
1.首层架空层局部修改,原方案4#首层架空建筑面积:129.14㎡,将局部的架空层设置为商业,增加商业面积39.6㎡,现架空建筑面积89.53㎡,其余不变。
(四)5#楼:
1.二层阳台调整为玻璃幕墙,面积不变。
2.二层S1-1轴至5-6轴和5-1轴至S2-5处的连廊上的盖顶原有设计有预留洞口,现取消洞口封顶,面积不变。
(五)地下室:
1.原地下室方案普通机动车车位共计253个,现调整为260个;D-8轴交D-N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为256号;D-4轴交D-H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为257号;D-11轴交D-G至D-D轴增加四个车位编号为258至261号;D-8轴交D-C至D-B轴增加一个车位编号262号。
(六)总平面图:
1.机动位:原方案地面的机动车位为24辆,现调整为17辆,机动车位的停放位置调整至南侧3、4栋裙楼商业前面。
2.非机动车:原设计东北侧1#非机动车、5栋前面的非机动车位取消,4栋右侧5#非机动车取消,非机动车位全部设置在小区内即1、2、3#非机动车停放点。
3.绿化:原设计5栋前铺满绿化现调整为局部绿化并铺设花岗岩;原设计沿街商铺门前设置绿化,现调整至沿红线边设置绿化;1、2栋住宅门前入口处的绿化宽度有调整。
4.总平面图调整后的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和绿化面积均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绿城天悦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10月2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绿城天悦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六、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
七、听证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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