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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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第16次联系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纪要([2023]1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关于屿中南路规划调整的意见,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城核心区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西侧,规划的南洋三河绿地边界南侧、新宁路北侧、新城路东侧、洽屿路西侧,拟调整范围约*平方米(约238.2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水田、坑塘水面等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屿中南路(新宁路到南洋三河绿地边界路段)用地性质由S1(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A31( (略) 校用地)。

  2、规划指标调整。原规划31-H-08、09地块及屿中南路(新宁路到南洋三河绿地边界路段)合并为新规划地块31-H-08,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H-08、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H-08、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第16次联系会议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纪要([2023]1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关于屿中南路规划调整的意见,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滨海新城核心区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西侧,规划的南洋三河绿地边界南侧、新宁路北侧、新城路东侧、洽屿路西侧,拟调整范围约*平方米(约238.2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水田、坑塘水面等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屿中南路(新宁路到南洋三河绿地边界路段)用地性质由S1(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A31( (略) 校用地)。

  2、规划指标调整。原规划31-H-08、09地块及屿中南路(新宁路到南洋三河绿地边界路段)合并为新规划地块31-H-08,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H-08、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H-08、09地块及涉及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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