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解释说明-攀枝花大道南段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解释说明-攀枝花大道南段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解释说明
《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攀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自2020年1月3日起实施,对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方案》解释说明如下:
一、明确划分方案需适时调整
本次区划分方案明确了 (略) 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明确区划范围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版) (略) 规划区范围: (略) 区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中坝乡、福田乡、太平乡以及红格镇、益民乡、新九乡、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939.46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成区面积为100.71平方公里,乡村区域面积为1838.75平方公里。
三、补充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一些划分要求
明确了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两侧具体距离;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执行的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铁路场站执行的标准。
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a类功能区的划分。
将道路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交通干线边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用地边界。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②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③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干线两侧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干线边界定义为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距离的确定方法同道路交通干线。
3、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铁路场站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建成投入使用后参照本区划方案规定调整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明确乡村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明确了现状建成区各类功能区的占比
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3.76%;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47.34%;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32.09%;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16.81%,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10.00%、4b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6.81%。
六、明确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新增“ (略) 和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和“四川机电 (略) ”两个区划单元。 (略) 和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包 (略) 南苑校区、东苑校区( (略) )、西苑校 (略) 第三高级中学界墙内范围。四川机电 (略) 包括马家田校区和金江校区界墙内范围。
七、明确2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把《方案》划分的“炳草岗—大渡口—仁和区片区”、“普达片区”、“阿署达花舞人间景区界墙内的区域”三个区划单元合并成“炳草岗—大渡口—仁和区片区”一个区划单元。范围为东起三堆子大桥,西至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西界,北临金沙江,南至仁和区总发乡立新村(除南山居民区、 (略) 及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攀枝花公园、四川机电 (略) 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的橄榄坪园区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八、明确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把《方案》划分的“弄弄坪片区”区划单元分成“弄弄坪片区”和“施家坪片区”两个区划单元;把《方案》2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区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弄弄坪片区范围为东起马坎铁路桥,西至凉风坳隧道西界,北靠大黑山,南临金沙江。施家坪片区范围为东边、北边和西边均以金沙江为界限,南至施家坪后山。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区范围为园区界墙内区域,东起渡仁西线,南至大沟沟顶,西至大槽梁子前端,北至马路塘梁子。
九、明确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1、明确交通干线明细。 (略) 现状建成区交通干线共70条,详见表1。
表1 (略) 现状建成区交通干线明细表
序号 | 路段名称 | 序号 | 路段名称 | 序号 | 路段名称 |
1 | 攀枝花大道南段 | 25 | 三线大道北段 | 49 | 春兰巷 |
2 | 攀枝花大道中段 | 26 | 三线大道 | 50 | 春禾路 |
3 | 攀枝花大道东段 | 27 | 花城街 | 51 | 建兴路 |
4 | 炳草岗大街 | 28 | 大花地路 | 52 | 橄榄坪南路 |
5 | 人民街 | 29 | 团结路 | 53 | 橄榄坪北路 |
6 | 金沙江大道东段 | 30 | 高峰路 | 54 | 阳光大道 |
7 | 金沙江大道西段 | 31 | 枣子坪上街 | 55 | 普达北路 |
8 | 木棉路 | 32 | 枣子坪下街 | 56 | 普达南路 |
9 | 长寿路西段 | 33 | 马家田路 | 57 | 那总路 |
10 | 弄弄坪东路 | 34 | 倮密路 | 58 | 彩虹路 |
11 | 弄弄坪中路 | 35 | 高粱坪路 | 59 | 钒钛中路 |
12 | 钢城大道西段 | 36 | 苏铁中路 | 60 | 钒钛西路 |
13 | 钢城大道中段 | 37 | 苏铁西路 | 61 | 钒钛大道 |
14 | 隆庆路 | 38 | 陶家渡西路 | 62 | 钒钛东路(北段) |
15 | 钢城大道东段 | 39 | 太平北路 | 63 | 钒钛东路 |
16 | 金沙江大道中段 | 40 | 陶家渡中路 | 64 | 新迆路 |
17 | 泉福路 | 41 | 陶家渡东路 | 65 | 国道 G108 |
18 | 临江路 | 42 | 迤沙拉大道 | 66 | 国道G227 |
19 | 机场路 | 43 | 弄弄坪西路 | 67 | 国道G353(原省道S310) |
20 | 龙密路 | 44 | 苏铁东路 | 68 | G5京昆高速 |
21 | 新宏路 | 45 | 格萨拉大道 | 69 | G4216蓉丽高速 |
22 | 炳仁路 | 46 | 法巴路 | 70 | S96攀大高速 |
23 | 花城大道 | 47 | 清香坪北街 | 71 | — |
24 | 佳联路 | 48 | 春益巷 | 72 | — |
2、明确交通枢纽和大型场站。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1 | 汽车客运中心 | 4a |
2 | 渡口桥综合场站 | |
3 | 动力站综合场站 | |
4 | 炳三区综合场站 | |
5 | 攀枝花南高速服务区 | |
6 | 火车站 | 4b |
7 | 火车南站 |
十、校核区划图和区划方案的一致性
本解释说明对区划图和区划方案功能区划单元文字描述进行核实、完善与修改,确保描述保持一致。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2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解释说明
《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攀办发〔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自2020年1月3日起实施,对 (略) 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方案》解释说明如下:
一、明确划分方案需适时调整
本次区划分方案明确了 (略) 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明确区划范围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版) (略) 规划区范围: (略) 区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中坝乡、福田乡、太平乡以及红格镇、益民乡、新九乡、二滩国家级森林公园、 (略) 级森林公园,总面积1939.46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成区面积为100.71平方公里,乡村区域面积为1838.75平方公里。
三、补充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一些划分要求
明确了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两侧具体距离;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执行的标准;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铁路场站执行的标准。
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a类功能区的划分。
将道路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交通干线边 (略) 交通 (略) 政道路与人行道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用地边界。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②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③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干线两侧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干线边界定义为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距离的确定方法同道路交通干线。
3、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铁路场站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未建成投入使用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建成投入使用后参照本区划方案规定调整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明确乡村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明确了现状建成区各类功能区的占比
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3.76%;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47.34%;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32.09%;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16.81%,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10.00%、4b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占比6.81%。
六、明确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新增“ (略) 和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和“四川机电 (略) ”两个区划单元。 (略) 和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包 (略) 南苑校区、东苑校区( (略) )、西苑校 (略) 第三高级中学界墙内范围。四川机电 (略) 包括马家田校区和金江校区界墙内范围。
七、明确2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把《方案》划分的“炳草岗—大渡口—仁和区片区”、“普达片区”、“阿署达花舞人间景区界墙内的区域”三个区划单元合并成“炳草岗—大渡口—仁和区片区”一个区划单元。范围为东起三堆子大桥,西至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西界,北临金沙江,南至仁和区总发乡立新村(除南山居民区、 (略) 及攀枝花第三高级中学片区、攀枝花公园、四川机电 (略) 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的橄榄坪园区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八、明确3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把《方案》划分的“弄弄坪片区”区划单元分成“弄弄坪片区”和“施家坪片区”两个区划单元;把《方案》2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区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弄弄坪片区范围为东起马坎铁路桥,西至凉风坳隧道西界,北靠大黑山,南临金沙江。施家坪片区范围为东边、北边和西边均以金沙江为界限,南至施家坪后山。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园区范围为园区界墙内区域,东起渡仁西线,南至大沟沟顶,西至大槽梁子前端,北至马路塘梁子。
九、明确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1、明确交通干线明细。 (略) 现状建成区交通干线共70条,详见表1。
表1 (略) 现状建成区交通干线明细表
序号 | 路段名称 | 序号 | 路段名称 | 序号 | 路段名称 |
1 | 攀枝花大道南段 | 25 | 三线大道北段 | 49 | 春兰巷 |
2 | 攀枝花大道中段 | 26 | 三线大道 | 50 | 春禾路 |
3 | 攀枝花大道东段 | 27 | 花城街 | 51 | 建兴路 |
4 | 炳草岗大街 | 28 | 大花地路 | 52 | 橄榄坪南路 |
5 | 人民街 | 29 | 团结路 | 53 | 橄榄坪北路 |
6 | 金沙江大道东段 | 30 | 高峰路 | 54 | 阳光大道 |
7 | 金沙江大道西段 | 31 | 枣子坪上街 | 55 | 普达北路 |
8 | 木棉路 | 32 | 枣子坪下街 | 56 | 普达南路 |
9 | 长寿路西段 | 33 | 马家田路 | 57 | 那总路 |
10 | 弄弄坪东路 | 34 | 倮密路 | 58 | 彩虹路 |
11 | 弄弄坪中路 | 35 | 高粱坪路 | 59 | 钒钛中路 |
12 | 钢城大道西段 | 36 | 苏铁中路 | 60 | 钒钛西路 |
13 | 钢城大道中段 | 37 | 苏铁西路 | 61 | 钒钛大道 |
14 | 隆庆路 | 38 | 陶家渡西路 | 62 | 钒钛东路(北段) |
15 | 钢城大道东段 | 39 | 太平北路 | 63 | 钒钛东路 |
16 | 金沙江大道中段 | 40 | 陶家渡中路 | 64 | 新迆路 |
17 | 泉福路 | 41 | 陶家渡东路 | 65 | 国道 G108 |
18 | 临江路 | 42 | 迤沙拉大道 | 66 | 国道G227 |
19 | 机场路 | 43 | 弄弄坪西路 | 67 | 国道G353(原省道S310) |
20 | 龙密路 | 44 | 苏铁东路 | 68 | G5京昆高速 |
21 | 新宏路 | 45 | 格萨拉大道 | 69 | G4216蓉丽高速 |
22 | 炳仁路 | 46 | 法巴路 | 70 | S96攀大高速 |
23 | 花城大道 | 47 | 清香坪北街 | 71 | — |
24 | 佳联路 | 48 | 春益巷 | 72 | — |
2、明确交通枢纽和大型场站。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1 | 汽车客运中心 | 4a |
2 | 渡口桥综合场站 | |
3 | 动力站综合场站 | |
4 | 炳三区综合场站 | |
5 | 攀枝花南高速服务区 | |
6 | 火车站 | 4b |
7 | 火车南站 |
十、校核区划图和区划方案的一致性
本解释说明对区划图和区划方案功能区划单元文字描述进行核实、完善与修改,确保描述保持一致。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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