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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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SMC(天津) (略) 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

SMC(天津) (略)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通盛路17号

中海油天津化 (略)


SMC(天津) (略) 拟投资55500万元在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建设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铝挤压及配套模具处理、金属零部件的切削加工、清洗、磷化及最终产品组装,项目建成后新增气动元件230万件的生产能力。

废气:1、机加工数控机床配套油雾净化器;模具打磨工序粉尘经除尘工作台净化后排放;筒仓进出料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排放2、碱蚀槽碱雾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8-1)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P8-2)有组织排放;渗氮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经氨分解炉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P8-3)有组织排放;零部件清洗产生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冷凝系统+活性炭处理后,经由3根15m排气筒(P8-4、P8-5、P8-6)排放;项目依托的有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碱喷淋+活性炭”“碱喷淋”处理后经由2根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废水:循环水排水、淬火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拉拔清洗废水、超纯水清洗废水、超声清洗废水与现有工程清洗废水、脱模剂废水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站处理。各污水站处理达标的废水和软水机/超纯水机排盐水一同经厂区共用总排口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辰区大双污水处理厂。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及室外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铝端材及次品、金属边角料、破碎石英砂、集尘灰、废有机树脂、生化处理污泥及碱洗处理沉淀,置于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镍催化剂、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磷化液及槽渣及含油污泥。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SMC(天津) (略) 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

SMC(天津) (略)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通盛路17号

中海油天津化 (略)


SMC(天津) (略) 拟投资55500万元在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建设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铝挤压及配套模具处理、金属零部件的切削加工、清洗、磷化及最终产品组装,项目建成后新增气动元件230万件的生产能力。

废气:1、机加工数控机床配套油雾净化器;模具打磨工序粉尘经除尘工作台净化后排放;筒仓进出料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排放2、碱蚀槽碱雾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8-1)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P8-2)有组织排放;渗氮工序产生的含氨废气经氨分解炉净化后,经1根15m排气筒(P8-3)有组织排放;零部件清洗产生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冷凝系统+活性炭处理后,经由3根15m排气筒(P8-4、P8-5、P8-6)排放;项目依托的有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碱喷淋+活性炭”“碱喷淋”处理后经由2根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废水:循环水排水、淬火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拉拔清洗废水、超纯水清洗废水、超声清洗废水与现有工程清洗废水、脱模剂废水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站处理。各污水站处理达标的废水和软水机/超纯水机排盐水一同经厂区共用总排口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辰区大双污水处理厂。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及室外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铝端材及次品、金属边角料、破碎石英砂、集尘灰、废有机树脂、生化处理污泥及碱洗处理沉淀,置于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镍催化剂、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磷化液及槽渣及含油污泥。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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