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案件曝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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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案件曝光公示


今年以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现公布药品安全领域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聊城高新区顾官 (略) 分店销售劣药案

2022年10月22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店销售柜台上摆放2盒已过有效期的药品。存在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自 (略) 购进标示生产企业为 (略) /江苏 (略)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规格0.1g.X6片X2板,产品批号*JS,生产日期:2020/10/08,有效期至2022/10/07的恒扬牌“艾瑞昔布片”数量2盒恒扬牌艾瑞昔布片已超过有效期。

2023年1月,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 (略) 分店涉嫌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相关过期药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聊城高新区九州 (略) 分店销售劣药案

2023年3月2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柜台上摆放在售的药品已过有效期。存在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自 (略) 购进标示生产企业为江 (略)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规格每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2022.06的1盒仁和“补中益气丸(浓缩丸)”超过有效期。

2023 年04月,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 (略) 分店涉嫌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相关过期药品、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现公布药品安全领域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聊城高新区顾官 (略) 分店销售劣药案

2022年10月22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店销售柜台上摆放2盒已过有效期的药品。存在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自 (略) 购进标示生产企业为 (略) /江苏 (略)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规格0.1g.X6片X2板,产品批号*JS,生产日期:2020/10/08,有效期至2022/10/07的恒扬牌“艾瑞昔布片”数量2盒恒扬牌艾瑞昔布片已超过有效期。

2023年1月,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 (略) 分店涉嫌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相关过期药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聊城高新区九州 (略) 分店销售劣药案

2023年3月2日,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柜台上摆放在售的药品已过有效期。存在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自 (略) 购进标示生产企业为江 (略)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规格每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2022.06的1盒仁和“补中益气丸(浓缩丸)”超过有效期。

2023 年04月,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 (略) 分店涉嫌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相关过期药品、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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