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14个社会停车场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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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14个社会停车场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审批

《 (略) 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14个社会停车场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 (略) 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14个社会停车场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公示公告类型: 变更批前公示
用地类别: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14个拟修改地块 (略) 主城区南部管城区辖区内,其中,三环内涉及5个地块,三环至四环之间涉及3个地块,四环外涉及6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1.88公顷。
公示期限: 30 个自然日
公示日期: 2023-09-22
截止日期: 2023-10-21
经办处室单位: 交通规划处
经办人: 王辉虎
咨询电话: *
附加说明: 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详细内容:

修改依据:《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拟修改地块涉及《 (略) 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满足《 (略) 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共停车泊位要求,完善社会停车场手续办理,加快停车场建设,并推进社会停车场复合利用,拟对已批控规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对部分社会停车场用地增加商业用地兼容性。

2.根据《 (略) 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年)》要求,结合建设形式,社会停车场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商业配建比例、绿地率、公共停车泊位数、配套服务设施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内容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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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14个社会停车场地块修改论证报告
公示公告类型: 变更批前公示
用地类别: 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14个拟修改地块 (略) 主城区南部管城区辖区内,其中,三环内涉及5个地块,三环至四环之间涉及3个地块,四环外涉及6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1.88公顷。
公示期限: 30 个自然日
公示日期: 2023-09-22
截止日期: 2023-10-21
经办处室单位: 交通规划处
经办人: 王辉虎
咨询电话: *
附加说明: 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详细内容:

修改依据:《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拟修改地块涉及《 (略) 土地储备中心管城区商都新区十七里河以北储备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复。为满足《 (略) 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年)》公共停车泊位要求,完善社会停车场手续办理,加快停车场建设,并推进社会停车场复合利用,拟对已批控规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对部分社会停车场用地增加商业用地兼容性。

2.根据《 (略) 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年)》要求,结合建设形式,社会停车场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商业配建比例、绿地率、公共停车泊位数、配套服务设施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内容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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