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次扩建
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次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颐龙西路2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拟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本次改扩建增加投资额500万元; (2)产品增光片新增10800万张,新增设备详见表2-4; (3)项目产品工艺更新,详见“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16000m2。主要从事增光片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增光片11000万张/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有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NMHC、TVO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工作时限制人员、物料随意进出车间,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NMHC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厂房外浓度预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涌,最终汇入东江;车间控温湿度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综上,本项目对东江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营运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预计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预计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 (略) 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2023-09-2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见附件),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二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高埗镇颐龙西路2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东晟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拟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本次改扩建增加投资额500万元; (2)产品增光片新增10800万张,新增设备详见表2-4; (3)项目产品工艺更新,详见“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16000m2。主要从事增光片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增光片11000万张/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有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NMHC、TVO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工作时限制人员、物料随意进出车间,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涂胶贴膜、固化工序NMHC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厂房外浓度预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项目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高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涌,最终汇入东江;车间控温湿度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综上,本项目对东江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营运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预计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预计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故项目营运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 (略) 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2023-09-2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高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见附件),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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