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 ||||||||
(第十七批 2023年9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196 | 彭泽县龙城镇辰字村的矶山化工园排放的异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特别是气压低的天气,园区异味尤其明显。 | 彭泽县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坐落于彭泽县城以东5公里沿江开发带,目前落户企业32家,其中投产企业27家。 2023年9月19日和20日,彭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 1.彭泽县工业园区管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要求矶山园区相关涉气生产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一企一策”提升修订任务。 2.园区管委会、环保、应急等驻园区单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夜间巡查。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涉气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对两家企业涉气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聘请了第三方环保管家常驻矶山化工园区提供专业指导。 3.2023年9月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园区边界及下风向居民点位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具。第三方环保管家利用环境监测车在园区主干道开展走航监测,对C2-C12等100余种重要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重污染源或气态污染物。 4.矶山化工园区涉气企业22家,各企业有机废气通过碱液或酸性液体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部分企业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输送至RTO焚烧炉处置;废气重点监管企业的主要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调阅涉气企业2023年1-8月自动监控设施的历史数据,除部分企业由于设备调试或管路改造等原因造成瞬时数据异常外,未发现有超标情况。查阅涉气企业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未有超标情况。各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按照要求均开展了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了泄露点修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企业在检修期间要制定无组织气体有效收集方案,减少挥发性气态污染物排放。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3.相关涉气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一企一策”提升方案修订。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无 |
2 | D*200 | 信访件反映:彭泽县马垱镇核电站内的 (略) ,疑似无任何手续非法加工石料。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交办的编号D*170信访件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件。 | 彭泽县 | 其它 | 江西 (略) 位于彭泽县马当镇原核电站2号门附近,主要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该公司60万方轻质隔墙板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在彭泽县发改委进行备案;2019年12月19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20年6月22日进行排污许可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 2023年9月16日,彭泽县马当镇政府、县发改委、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当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江西 (略) 进行现场调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建设一条水洗生产线。 2.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但已开始破碎、水洗工序的生产,并将产品外售。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3.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批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责令江西 (略) 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水洗机制砂生产设施及所有物料全部清空,并恢复场地原貌。 2.县供电 (略) 供电,防止继续非法生产。 3.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彭泽县发改委、彭泽县城管局、彭泽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无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 ||||||||
(第十七批 2023年9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196 | 彭泽县龙城镇辰字村的矶山化工园排放的异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特别是气压低的天气,园区异味尤其明显。 | 彭泽县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坐落于彭泽县城以东5公里沿江开发带,目前落户企业32家,其中投产企业27家。 2023年9月19日和20日,彭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 1.彭泽县工业园区管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要求矶山园区相关涉气生产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一企一策”提升修订任务。 2.园区管委会、环保、应急等驻园区单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夜间巡查。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涉气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对两家企业涉气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聘请了第三方环保管家常驻矶山化工园区提供专业指导。 3.2023年9月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园区边界及下风向居民点位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具。第三方环保管家利用环境监测车在园区主干道开展走航监测,对C2-C12等100余种重要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重污染源或气态污染物。 4.矶山化工园区涉气企业22家,各企业有机废气通过碱液或酸性液体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部分企业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输送至RTO焚烧炉处置;废气重点监管企业的主要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调阅涉气企业2023年1-8月自动监控设施的历史数据,除部分企业由于设备调试或管路改造等原因造成瞬时数据异常外,未发现有超标情况。查阅涉气企业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未有超标情况。各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按照要求均开展了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了泄露点修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企业在检修期间要制定无组织气体有效收集方案,减少挥发性气态污染物排放。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3.相关涉气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一企一策”提升方案修订。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无 |
2 | D*200 | 信访件反映:彭泽县马垱镇核电站内的 (略) ,疑似无任何手续非法加工石料。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交办的编号D*170信访件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件。 | 彭泽县 | 其它 | 江西 (略) 位于彭泽县马当镇原核电站2号门附近,主要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该公司60万方轻质隔墙板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在彭泽县发改委进行备案;2019年12月19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20年6月22日进行排污许可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 2023年9月16日,彭泽县马当镇政府、县发改委、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当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江西 (略) 进行现场调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建设一条水洗生产线。 2.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但已开始破碎、水洗工序的生产,并将产品外售。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3.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批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责令江西 (略) 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水洗机制砂生产设施及所有物料全部清空,并恢复场地原貌。 2.县供电 (略) 供电,防止继续非法生产。 3.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彭泽县发改委、彭泽县城管局、彭泽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无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 ||||||||
(第十七批 2023年9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196 | 彭泽县龙城镇辰字村的矶山化工园排放的异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特别是气压低的天气,园区异味尤其明显。 | 彭泽县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坐落于彭泽县城以东5公里沿江开发带,目前落户企业32家,其中投产企业27家。 2023年9月19日和20日,彭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 1.彭泽县工业园区管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要求矶山园区相关涉气生产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一企一策”提升修订任务。 2.园区管委会、环保、应急等驻园区单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夜间巡查。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涉气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对两家企业涉气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聘请了第三方环保管家常驻矶山化工园区提供专业指导。 3.2023年9月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园区边界及下风向居民点位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具。第三方环保管家利用环境监测车在园区主干道开展走航监测,对C2-C12等100余种重要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重污染源或气态污染物。 4.矶山化工园区涉气企业22家,各企业有机废气通过碱液或酸性液体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部分企业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输送至RTO焚烧炉处置;废气重点监管企业的主要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调阅涉气企业2023年1-8月自动监控设施的历史数据,除部分企业由于设备调试或管路改造等原因造成瞬时数据异常外,未发现有超标情况。查阅涉气企业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未有超标情况。各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按照要求均开展了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了泄露点修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企业在检修期间要制定无组织气体有效收集方案,减少挥发性气态污染物排放。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3.相关涉气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一企一策”提升方案修订。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无 |
2 | D*200 | 信访件反映:彭泽县马垱镇核电站内的 (略) ,疑似无任何手续非法加工石料。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交办的编号D*170信访件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件。 | 彭泽县 | 其它 | 江西 (略) 位于彭泽县马当镇原核电站2号门附近,主要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该公司60万方轻质隔墙板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在彭泽县发改委进行备案;2019年12月19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20年6月22日进行排污许可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 2023年9月16日,彭泽县马当镇政府、县发改委、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当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江西 (略) 进行现场调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建设一条水洗生产线。 2.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但已开始破碎、水洗工序的生产,并将产品外售。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3.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批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责令江西 (略) 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水洗机制砂生产设施及所有物料全部清空,并恢复场地原貌。 2.县供电 (略) 供电,防止继续非法生产。 3.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彭泽县发改委、彭泽县城管局、彭泽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无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彭泽县) | ||||||||
(第十七批 2023年9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196 | 彭泽县龙城镇辰字村的矶山化工园排放的异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特别是气压低的天气,园区异味尤其明显。 | 彭泽县 | 大气 | 信访件反映的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坐落于彭泽县城以东5公里沿江开发带,目前落户企业32家,其中投产企业27家。 2023年9月19日和20日,彭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 1.彭泽县工业园区管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要求矶山园区相关涉气生产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一企一策”提升修订任务。 2.园区管委会、环保、应急等驻园区单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夜间巡查。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涉气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对两家企业涉气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聘请了第三方环保管家常驻矶山化工园区提供专业指导。 3.2023年9月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园区边界及下风向居民点位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具。第三方环保管家利用环境监测车在园区主干道开展走航监测,对C2-C12等100余种重要指标进行监测未发现重污染源或气态污染物。 4.矶山化工园区涉气企业22家,各企业有机废气通过碱液或酸性液体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部分企业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输送至RTO焚烧炉处置;废气重点监管企业的主要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调阅涉气企业2023年1-8月自动监控设施的历史数据,除部分企业由于设备调试或管路改造等原因造成瞬时数据异常外,未发现有超标情况。查阅涉气企业的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未有超标情况。各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按照要求均开展了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成了泄露点修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企业在检修期间要制定无组织气体有效收集方案,减少挥发性气态污染物排放。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3.相关涉气企业完成废气治理“一企一策”提升方案修订。预计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 无 |
2 | D*200 | 信访件反映:彭泽县马垱镇核电站内的 (略) ,疑似无任何手续非法加工石料。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交办的编号D*170信访件内容基本相同,属重复件。 | 彭泽县 | 其它 | 江西 (略) 位于彭泽县马当镇原核电站2号门附近,主要生产轻质墙体材料。该公司60万方轻质隔墙板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在彭泽县发改委进行备案;2019年12月19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2020年6月22日进行排污许可备案登记,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 2023年9月16日,彭泽县马当镇政府、县发改委、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当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江西 (略) 进行现场调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建设一条水洗生产线。 2.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但已开始破碎、水洗工序的生产,并将产品外售。未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3.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批复。 | 部分属实 |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1.责令江西 (略) 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水洗机制砂生产设施及所有物料全部清空,并恢复场地原貌。 2.县供电 (略) 供电,防止继续非法生产。 3.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彭泽县发改委、彭泽县城管局、彭泽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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