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污泥掺烧项目拟审批公示
抚顺市—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抚顺热电分公司污泥掺烧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 (略) (略) 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
一、项目名称
国家电投 (略) (略) 污泥掺烧项目
二、建设地点
国家电投 (略) (略)
三、建设单位
国家电投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抚顺英瑞 (略)
五、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 (略) (略) 拟建设“污泥掺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2台1025t/h燃煤锅炉,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最大掺烧比例为3.8%,污泥最大掺烧量为71000吨/年,原有生产工艺及设施均不发生变化。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烟气处理系统依托原有。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等。其中炉渣、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暂存于渣仓(依托;2座;188m3),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库(依托;500m3),定期委托处置。
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库内(依托;78.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运行后应对粉煤灰进行固废属性鉴定,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为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项目应合理控制污泥运输车进厂的时间,确保储煤场内污泥暂存量控制在2天掺烧量以下。冬季大量储煤应不得挤占污泥堆存场地,保证污泥贮存于储煤场内,不得将污泥随意贮存在储煤场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局拟对国家电投 (略) (略) 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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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国家电投 (略) (略) 污泥掺烧项目
二、建设地点
国家电投 (略) (略)
三、建设单位
国家电投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抚顺英瑞 (略)
五、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 (略) (略) 拟建设“污泥掺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2台1025t/h燃煤锅炉, (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最大掺烧比例为3.8%,污泥最大掺烧量为71000吨/年,原有生产工艺及设施均不发生变化。
六、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本项目烟气处理系统依托原有。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
本项目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等。其中炉渣、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暂存于渣仓(依托;2座;188m3),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库(依托;500m3),定期委托处置。
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库内(依托;78.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运行后应对粉煤灰进行固废属性鉴定,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鉴定为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项目应合理控制污泥运输车进厂的时间,确保储煤场内污泥暂存量控制在2天掺烧量以下。冬季大量储煤应不得挤占污泥堆存场地,保证污泥贮存于储煤场内,不得将污泥随意贮存在储煤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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