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9-22
项目名称: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浩云生物质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减少施工扬尘。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员工入厕及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土地农肥,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筒,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袋式收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原料堆场、原料入棚管理并采取篷布遮盖、减少物料转运次数、降低卸料落差、皮带传输上方加盖防尘罩等措施减少运输、堆放及皮带运输扬尘;破碎、粉碎、制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使用;生物质燃烧炉产生的灰渣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土壤改良;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最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废机油泄露风险、火灾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应急组织管理,落实应急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XMGK":"总占地面积为520m2,项目新建设年产1万t的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含给料区、粉碎区、烘千区、颗粒区、成品堆放区)、辅助设施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5日-2023年10月0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源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日期:2023-09-22
项目名称: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浩云生物质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减少施工扬尘。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员工入厕及洗手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土地农肥,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临时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筒,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袋式收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封闭原料堆场、原料入棚管理并采取篷布遮盖、减少物料转运次数、降低卸料落差、皮带传输上方加盖防尘罩等措施减少运输、堆放及皮带运输扬尘;破碎、粉碎、制粒、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SO2、NOx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使用;生物质燃烧炉产生的灰渣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土壤改良;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最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废机油泄露风险、火灾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应急组织管理,落实应急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XMGK":"总占地面积为520m2,项目新建设年产1万t的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含给料区、粉碎区、烘千区、颗粒区、成品堆放区)、辅助设施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5日-2023年10月0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水*源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斗古镇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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