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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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原宾川县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宾川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一、项目概况

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位于原宾川工业园区矿业和建材产业片区宾川县 (略) 厂区内。项目新建1条210万平方米陶砖瓦/年生产线,包括1座辊道窑、2座干燥窑(人工、自动各1座)、增加砖坯压制工序1台搅泥机、1台喂料机、1套输送带、7台真空挤出机、5台打包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2.69%。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因此,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以设备安装噪声为主,源强一般在70~90dB(A),另外,有少量设备包装固废产生,其他废水、废气均不产生。2、运营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生活污水、冷却水、隧道窑废气、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噪声、尾气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扩建依托原有工程,不新建厂房,施工人员利用厂区已有的厕所入厕,少量洗涤废水用于施工区降尘无施工废水排放。

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安装调试、附属设施建设等在昼间进行,使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管理,要求工人在设备安装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包装材料)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脱硫废水收集沉淀池(分4格,总容积319m3)后循环使用。

(2)煤气站软水处理排水,收集后作为煤气发生炉底部水封池补充用水。

(3)煤气站含酚废水排入贮存池暂存,送入辊道窑中焚烧处置。

(4)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再经中水站处理后作为制砖用水。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项目采用煤气作为燃料、采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焙烧废气,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5.2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煤气站的煤尘采取铁罩封闭、水蒸汽喷雾抑尘。原料卸料、混合、堆存采用半封闭堆棚、堆棚内采用移动式雾炮机抑尘。原料破碎、磨粉、输送转运点、下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

(3)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产噪设备基础减振,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半封闭建筑物内;

(2)风机与管道连接部分做软连接,管道采取包扎措施;

(3)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注意运行设备的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

(4)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

(5)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煤渣、煤灰和不合格的残次品砖瓦收集后全部清运至原料堆场,可替代细沙作为掺料回用于制砖。

(2)窑炉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渣属一般固废,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3)煤粉被统一收集堆放至煤气站内的煤堆旁,定期外售给周边需要的工厂作为燃料。

(4)煤焦油将被高压电流捕捉,并通过装置底部的导管排入焦油池中暂存。暂存间应满足防雨、防晒、防渗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废机油暂存于原有工程设置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5)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宾川县 (略) 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9月18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原宾川县工业园区建材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宾川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 (略)

一、项目概况

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二期)位于原宾川工业园区矿业和建材产业片区宾川县 (略) 厂区内。项目新建1条210万平方米陶砖瓦/年生产线,包括1座辊道窑、2座干燥窑(人工、自动各1座)、增加砖坯压制工序1台搅泥机、1台喂料机、1套输送带、7台真空挤出机、5台打包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2.69%。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1、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因此,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以设备安装噪声为主,源强一般在70~90dB(A),另外,有少量设备包装固废产生,其他废水、废气均不产生。2、运营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生活污水、冷却水、隧道窑废气、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噪声、尾气等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扩建依托原有工程,不新建厂房,施工人员利用厂区已有的厕所入厕,少量洗涤废水用于施工区降尘无施工废水排放。

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安装调试、附属设施建设等在昼间进行,使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管理,要求工人在设备安装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包装材料)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脱硫废水收集沉淀池(分4格,总容积319m3)后循环使用。

(2)煤气站软水处理排水,收集后作为煤气发生炉底部水封池补充用水。

(3)煤气站含酚废水排入贮存池暂存,送入辊道窑中焚烧处置。

(4)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再经中水站处理后作为制砖用水。不外排。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项目采用煤气作为燃料、采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焙烧废气,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5.2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煤气站的煤尘采取铁罩封闭、水蒸汽喷雾抑尘。原料卸料、混合、堆存采用半封闭堆棚、堆棚内采用移动式雾炮机抑尘。原料破碎、磨粉、输送转运点、下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加布袋除尘器。

(3)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产噪设备基础减振,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半封闭建筑物内;

(2)风机与管道连接部分做软连接,管道采取包扎措施;

(3)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注意运行设备的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

(4)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

(5)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煤渣、煤灰和不合格的残次品砖瓦收集后全部清运至原料堆场,可替代细沙作为掺料回用于制砖。

(2)窑炉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渣属一般固废,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3)煤粉被统一收集堆放至煤气站内的煤堆旁,定期外售给周边需要的工厂作为燃料。

(4)煤焦油将被高压电流捕捉,并通过装置底部的导管排入焦油池中暂存。暂存间应满足防雨、防晒、防渗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废机油暂存于原有工程设置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5)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宾川县 (略) 陶砖瓦工艺品生产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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