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县宋村乡李树坞水源水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县宋村乡李树坞水源水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淳安县宋村乡李树坞水源水库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淳安千岛湖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水库工程 | 水库枢纽 | 拦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冲砂建筑物、原水管工程等 |
交通工程 | 上坝抢险道路长度为1903m,为四级公路,含3座交通桥,上坝道路重建护岸150m,加固护岸215m | ||
库区工程 | 库内清淤12290m3,新建库内道路870m,库区四周铁丝网围栏1850m | ||
输水工程 | 取水孔、启闭机房、放水箱涵、130m原水管道、放空阀门、放空井等 | ||
环保工程 |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左岸坝体内埋设 DN1000mm 的供水钢管与宋村水厂DN500mm 原水管连接,出口处设置了三通接 DN300mm 支管作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设置蝶阀控制放水 | |
临时工程 | 施工工厂 | 块石、混凝土加工厂 | 设置于坝址区下游开阔地,由拌和站、水泥库、空压机房等部分组成 |
综合加工厂 | 设置于下游200m右岸平整台地的生产区内,由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组成 | ||
办公、生活区 | 办公、生活区等施工营地统一布置于下游350m右岸平地上 | ||
施工临时道路 | 新建施工临时道路300m |
建设地点:淳安县宋村乡镜洪村,坝址位于云源港支流李树坞河道。
工程总投资:5977.73万元
建设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
表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序号 | 项目 | 敏感点名称 | X(°) | Y(°) | 保护对象及内容 | 与本工程关系 | 环境功能区 |
1 | 大气 | 镜头村 | 118.* | 29.* | 居民 | 5m | 二类 |
2 | 上洪坪村 | 118.* | 29.* | 居民 | 40m | 二类 | |
3 | 地表水环境 | 云源港李树坞支流 | / | /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4 | 云源港 | / | / | 云源港淳安保留区 | |||
5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生态保护红线 | / | / | / | 邻近 | / |
6 | 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 / | 位于其中 | / |
施工期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要求在石料场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洗破碎车间(含制砂设备)和筛分车间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pH要求设置混凝沉淀池,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汽车、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pH,经沉淀池沉淀并调整其pH值至中性,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附近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要求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
通过以上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预期可将施工期废水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影响是短暂的。
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条件较为简单,主要为接受大气降水,并向河谷排泄,受季节影响明显。项目施工活动不改变大气降水条件,施工工程均布设于地表,沿云源港李树坞支流布设,项目土石方的开挖会改变局部地下水排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的落实会得到一定恢复。项目施工期间废水均有成熟的处理措施,做到不对外排放。总体上,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包括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混凝土拌和烟尘,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各类抑尘措施,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机械设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2、TSP,通过无组织方式释放,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机械设备;沥青铺设烟气要求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清淤的土壤、泥堆放可能有臭气产生,经预测产生的臭气经扩散和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要求配备高效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气筒排放。总体而言,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时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货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一般位于露天,噪声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是重要的临时性噪声源。要求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计划、管理施工机械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暂时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固体废弃物:弃土弃渣及时外运;沉淀池沉渣委托可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含油沉渣、隔油池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来源于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施工过程的废水、噪声、废气对周围动植物的扰动。临时占地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将通过恢复原有土地用途和植被的方式降低影响,随着植被自然演替,临时占地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将逐步恢复。对动植物的扰动要求通过施工期噪声、废气、废水的管理来控制和降低。
通过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周边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总体而言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
运行期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水污染物,但水库上游汇水区域范围内无居民生活点,无农居分布,因此基本不存在面源污染源,因此,项目营运期间对上下游水质基本无影响,但对下游的水文情势会有一定影响,通过下泄生态流量等措施来控制和降低项目运营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上坝抢险道路、交通桥、原水管、护岸工程均布设在地表,不对地下水流场产生影响。本工程蓄水可能对淹没区地下水流场有一定影响,对淹没区外地下水不产生影响。
声环境: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外200m无声环境敏感点,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项目营运期通过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加强管理等措施保证下游生态需水量,通过加强生态监测等措施保护周围*生环境。水库的建设有利于形成越冬场,对鱼类的种群具有一定积极影响。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表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时期 | 项目 | 具体措施 |
施工期 | 水环境 | ①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破碎车间(含制砂设备)和筛分车间或场地洒水抑尘;②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③汽车、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④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附近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⑤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 |
环境空气 | (1)施工扬尘 ①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配戴防尘口罩,并进行定期洒水。风力六级以上天气停止土石方作业。②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生产加工区等产尘点须封闭,皮带运输系统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散;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尽力避免在大风天启动砼拌和系统、进行水泥装卸。③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工程弃渣应及时外运,并加强防护措施,以减少扬尘量。易散失的物资(如石灰、水泥等)不能在露天堆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④对于运输粉尘,对临时道路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场内施工道路和对外交通道路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⑤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要求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运输汽车可通过防止超载及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⑥控制车速,减少扬尘。⑦土、石、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减少因土、石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⑧施工场地出入口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50m范围内的道路清洁。 (2)施工机械设备废气 ①施工现场的机械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机械的废气的排放量。②运输车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3)沥青铺设烟气 在扩散条件好的晴天施工,采用无热源或高温的运输设备运至铺浇工地,并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避免以前敞开式熬炼的工作方式。 (4)清淤恶臭 ①及时清理底泥,避免长时间堆放。②加快施工,尽早完成清淤工作,施工过程避开雨天和雨季。 (5)施工期食堂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的食堂废气,安装高效油烟机,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
声环境 |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声器等辅助设施,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②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布置,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组合噪声级。③将砼拌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⑤优化施工进度,尽量减小镜头桥、上坝道路交通桥、护岸工程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轻对镜洪村和上洪坪影响。⑥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⑦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和规定。⑧各施工点要根据施工期噪声监测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进度。 | |
固体废物 | ①施工弃渣通过及时外运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施工道路的泥结石路面以及各临时施工场地的砼路面,恢复原貌。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③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④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报备。每个施工区的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隔油池中的污泥、浮油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⑤弃土弃渣、沉淀池沉渣委托外运处理,含油沉渣、隔油池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地下水 | ①减少基坑降水时间,保持降水的连续性,尽量避免间歇性和反复性的不连续抽水。②做好基坑支护和基坑围护止水,可以较好减弱基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有效减少抽排地下水量和控制基坑外的水位。③在基坑开挖中保证施工机械的清洁,并严格文明、规范施工,避免油污等跑冒滴漏进而污染地下水。④做好施工、建筑、材料等的存放、使用管理,避免受到雨水的冲刷而进入地下水环境。⑤在开挖基坑四周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避免地面降水汇集后流入基坑,导致地面降水直接进入地下水系统。⑥保证工程选用的建筑材料及回填土料等是环保清洁的。 | |
水土保持 | 项目主体工程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避免土方开挖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其包括表土剥离、排水系统、边坡处理、道路及硬化、绿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措施。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针对施工临时占地的临时排水、土地整治、临时堆土的防护、最后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等。其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表土回填、栽植乔、灌木、撒播草籽、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等措施。 | |
生态环境 | *生生态: 1、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免占用区域林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2、优化施工方案,项目施工场地布设、交通道路等工程的设置必须控制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要在最大限度上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土石方远距离调运,尽可能地减轻在施工过程中因土石方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以及雨季施工潜在的水土流失等对植被的破坏。3、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4、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时应遵循“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并根据工程分区及周围植被情况进行植被恢复。5、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对*生脊椎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施工中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对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各类生物群落予以保护。6、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7、工程施工完成后,采取一些人工辅助的生态恢复措施,对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区进行绿化,尽快恢复占地区的植被,以利于野生动物栖息繁殖。 水生生态: 1、工程的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3、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4、交通桥、护岸工程施工过程避免固废和各类渣土遗撒进入河道,堆场、拌和站、预制加工厂、生活区严格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避免对河道的占用;临时施工道路要减少占用河道,在占用河道处要放置足够导流管,尽力不影响河道原有的连通性。5、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禁止各类废水直接排放。6、合理安排施工,错开施工期,同一河流上的多个施工作业不要同时进行,避免同一河段多处同时施工产生的环境干扰,留给鱼类足够的回避空间,减少工程对水生态及鱼类活动的影响。7、针对水库区,浅水区要栽种足够的水生植被,尽量模拟原有河道两岸的生态,将有利于库区水生生态的修复及形成适合产粘性卵鱼类产卵的条件。8、针对下游河道,施工期对河道的占用可能导致原有河道的形态发生一定变化,施工结束、需要恢复河道形态,同时对河道两岸的占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尽量还原原有的生态垂直结构和水平结构,垂直结构上要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结构,水平结构上要根据河道两岸的草灌为主过渡到靠近林地的乔木为主。 | |
运行期 | 水环境 | 1、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清运。2、保证下泄生态流量。3、加强库区及原水管管理。 |
环境空气 | 项目施工期无废气产生,要求加强运行期道路上来往车辆管理。 | |
地下水 | 营运期企业应保护地下水监测井,确保其不被堵塞。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地下水水位和水质数据。 | |
生态环境 | (1)*生生态: ①营运期,按要求进行生态监测,对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植被恢复情况。②项目营运期,要加强管理人员和来往人员的宣传教育,避免发生火灾,禁止将其他区域的*生动植物带入此地,并放生。 (2)水生生态: ①优化水库调度,设置生态流量下泄专用设施和通道,并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②加强水生态保护管理,水库库区内,应禁止捕捞、钓鱼等活动,同时加强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③必要时进行人工增殖放流。 | |
声环境 | 项目水库设备较少,主要的噪声设备为备用发电机等,要求发电机布置密闭的设备间中,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项目管理用房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有利于优化淳安县域水资源配置,提高防洪标准,减轻淳安县城防洪压力,对促进淳安县的国民经济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渣等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2日),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淳安千岛湖 (略) (建设单位)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
2、浙江清雨 (略) (环评单位)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1-*
3、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0971-*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公告发布单位:淳安千岛湖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项目名称:淳安县宋村乡李树坞水源水库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淳安千岛湖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
主体工程 | 水库工程 | 水库枢纽 | 拦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冲砂建筑物、原水管工程等 |
交通工程 | 上坝抢险道路长度为1903m,为四级公路,含3座交通桥,上坝道路重建护岸150m,加固护岸215m | ||
库区工程 | 库内清淤12290m3,新建库内道路870m,库区四周铁丝网围栏1850m | ||
输水工程 | 取水孔、启闭机房、放水箱涵、130m原水管道、放空阀门、放空井等 | ||
环保工程 | 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 左岸坝体内埋设 DN1000mm 的供水钢管与宋村水厂DN500mm 原水管连接,出口处设置了三通接 DN300mm 支管作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设置蝶阀控制放水 | |
临时工程 | 施工工厂 | 块石、混凝土加工厂 | 设置于坝址区下游开阔地,由拌和站、水泥库、空压机房等部分组成 |
综合加工厂 | 设置于下游200m右岸平整台地的生产区内,由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组成 | ||
办公、生活区 | 办公、生活区等施工营地统一布置于下游350m右岸平地上 | ||
施工临时道路 | 新建施工临时道路300m |
建设地点:淳安县宋村乡镜洪村,坝址位于云源港支流李树坞河道。
工程总投资:5977.73万元
建设工期:18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
表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序号 | 项目 | 敏感点名称 | X(°) | Y(°) | 保护对象及内容 | 与本工程关系 | 环境功能区 |
1 | 大气 | 镜头村 | 118.* | 29.* | 居民 | 5m | 二类 |
2 | 上洪坪村 | 118.* | 29.* | 居民 | 40m | 二类 | |
3 | 地表水环境 | 云源港李树坞支流 | / | /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
4 | 云源港 | / | / | 云源港淳安保留区 | |||
5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生态保护红线 | / | / | / | 邻近 | / |
6 | 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 / | 位于其中 | / |
施工期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要求在石料场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洗破碎车间(含制砂设备)和筛分车间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pH要求设置混凝沉淀池,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汽车、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pH,经沉淀池沉淀并调整其pH值至中性,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附近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要求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
通过以上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预期可将施工期废水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影响是短暂的。
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条件较为简单,主要为接受大气降水,并向河谷排泄,受季节影响明显。项目施工活动不改变大气降水条件,施工工程均布设于地表,沿云源港李树坞支流布设,项目土石方的开挖会改变局部地下水排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的落实会得到一定恢复。项目施工期间废水均有成熟的处理措施,做到不对外排放。总体上,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包括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混凝土拌和烟尘,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各类抑尘措施,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机械设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2、TSP,通过无组织方式释放,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机械设备;沥青铺设烟气要求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清淤的土壤、泥堆放可能有臭气产生,经预测产生的臭气经扩散和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要求配备高效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气筒排放。总体而言,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时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货车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一般位于露天,噪声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是重要的临时性噪声源。要求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计划、管理施工机械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暂时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会消失。
固体废弃物:弃土弃渣及时外运;沉淀池沉渣委托可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含油沉渣、隔油池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来源于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施工过程的废水、噪声、废气对周围动植物的扰动。临时占地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将通过恢复原有土地用途和植被的方式降低影响,随着植被自然演替,临时占地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施工结束后将逐步恢复。对动植物的扰动要求通过施工期噪声、废气、废水的管理来控制和降低。
通过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周边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总体而言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
运行期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水污染物,但水库上游汇水区域范围内无居民生活点,无农居分布,因此基本不存在面源污染源,因此,项目营运期间对上下游水质基本无影响,但对下游的水文情势会有一定影响,通过下泄生态流量等措施来控制和降低项目运营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上坝抢险道路、交通桥、原水管、护岸工程均布设在地表,不对地下水流场产生影响。本工程蓄水可能对淹没区地下水流场有一定影响,对淹没区外地下水不产生影响。
声环境: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外200m无声环境敏感点,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项目营运期通过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加强管理等措施保证下游生态需水量,通过加强生态监测等措施保护周围*生环境。水库的建设有利于形成越冬场,对鱼类的种群具有一定积极影响。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表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时期 | 项目 | 具体措施 |
施工期 | 水环境 | ①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破碎车间(含制砂设备)和筛分车间或场地洒水抑尘;②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③汽车、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④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附近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⑤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 |
环境空气 | (1)施工扬尘 ①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配戴防尘口罩,并进行定期洒水。风力六级以上天气停止土石方作业。②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生产加工区等产尘点须封闭,皮带运输系统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散;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尽力避免在大风天启动砼拌和系统、进行水泥装卸。③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工程弃渣应及时外运,并加强防护措施,以减少扬尘量。易散失的物资(如石灰、水泥等)不能在露天堆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④对于运输粉尘,对临时道路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场内施工道路和对外交通道路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⑤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要求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运输汽车可通过防止超载及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⑥控制车速,减少扬尘。⑦土、石、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减少因土、石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⑧施工场地出入口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50m范围内的道路清洁。 (2)施工机械设备废气 ①施工现场的机械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机械的废气的排放量。②运输车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3)沥青铺设烟气 在扩散条件好的晴天施工,采用无热源或高温的运输设备运至铺浇工地,并采用全密闭沥青摊铺机进行作业,避免以前敞开式熬炼的工作方式。 (4)清淤恶臭 ①及时清理底泥,避免长时间堆放。②加快施工,尽早完成清淤工作,施工过程避开雨天和雨季。 (5)施工期食堂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的食堂废气,安装高效油烟机,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
声环境 |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声器等辅助设施,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以保证机械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②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布置,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组合噪声级。③将砼拌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⑤优化施工进度,尽量减小镜头桥、上坝道路交通桥、护岸工程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轻对镜洪村和上洪坪影响。⑥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⑦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和规定。⑧各施工点要根据施工期噪声监测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进度。 | |
固体废物 | ①施工弃渣通过及时外运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施工道路的泥结石路面以及各临时施工场地的砼路面,恢复原貌。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③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④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报备。每个施工区的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隔油池中的污泥、浮油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⑤弃土弃渣、沉淀池沉渣委托外运处理,含油沉渣、隔油池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地下水 | ①减少基坑降水时间,保持降水的连续性,尽量避免间歇性和反复性的不连续抽水。②做好基坑支护和基坑围护止水,可以较好减弱基坑内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有效减少抽排地下水量和控制基坑外的水位。③在基坑开挖中保证施工机械的清洁,并严格文明、规范施工,避免油污等跑冒滴漏进而污染地下水。④做好施工、建筑、材料等的存放、使用管理,避免受到雨水的冲刷而进入地下水环境。⑤在开挖基坑四周设置必要的拦挡措施,避免地面降水汇集后流入基坑,导致地面降水直接进入地下水系统。⑥保证工程选用的建筑材料及回填土料等是环保清洁的。 | |
水土保持 | 项目主体工程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避免土方开挖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其包括表土剥离、排水系统、边坡处理、道路及硬化、绿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等措施。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针对施工临时占地的临时排水、土地整治、临时堆土的防护、最后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等。其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表土回填、栽植乔、灌木、撒播草籽、临时覆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拦挡等措施。 | |
生态环境 | *生生态: 1、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免占用区域林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2、优化施工方案,项目施工场地布设、交通道路等工程的设置必须控制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要在最大限度上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土石方远距离调运,尽可能地减轻在施工过程中因土石方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以及雨季施工潜在的水土流失等对植被的破坏。3、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4、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时应遵循“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并根据工程分区及周围植被情况进行植被恢复。5、施工活动不得超越征地范围,尽量减少对*生脊椎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施工中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对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各类生物群落予以保护。6、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7、工程施工完成后,采取一些人工辅助的生态恢复措施,对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区进行绿化,尽快恢复占地区的植被,以利于野生动物栖息繁殖。 水生生态: 1、工程的涉水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3、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4、交通桥、护岸工程施工过程避免固废和各类渣土遗撒进入河道,堆场、拌和站、预制加工厂、生活区严格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避免对河道的占用;临时施工道路要减少占用河道,在占用河道处要放置足够导流管,尽力不影响河道原有的连通性。5、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禁止各类废水直接排放。6、合理安排施工,错开施工期,同一河流上的多个施工作业不要同时进行,避免同一河段多处同时施工产生的环境干扰,留给鱼类足够的回避空间,减少工程对水生态及鱼类活动的影响。7、针对水库区,浅水区要栽种足够的水生植被,尽量模拟原有河道两岸的生态,将有利于库区水生生态的修复及形成适合产粘性卵鱼类产卵的条件。8、针对下游河道,施工期对河道的占用可能导致原有河道的形态发生一定变化,施工结束、需要恢复河道形态,同时对河道两岸的占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尽量还原原有的生态垂直结构和水平结构,垂直结构上要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结构,水平结构上要根据河道两岸的草灌为主过渡到靠近林地的乔木为主。 | |
运行期 | 水环境 | 1、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清运。2、保证下泄生态流量。3、加强库区及原水管管理。 |
环境空气 | 项目施工期无废气产生,要求加强运行期道路上来往车辆管理。 | |
地下水 | 营运期企业应保护地下水监测井,确保其不被堵塞。执行地下水监测计划,及时掌握地下水水位和水质数据。 | |
生态环境 | (1)*生生态: ①营运期,按要求进行生态监测,对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植被恢复情况。②项目营运期,要加强管理人员和来往人员的宣传教育,避免发生火灾,禁止将其他区域的*生动植物带入此地,并放生。 (2)水生生态: ①优化水库调度,设置生态流量下泄专用设施和通道,并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②加强水生态保护管理,水库库区内,应禁止捕捞、钓鱼等活动,同时加强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③必要时进行人工增殖放流。 | |
声环境 | 项目水库设备较少,主要的噪声设备为备用发电机等,要求发电机布置密闭的设备间中,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项目管理用房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有利于优化淳安县域水资源配置,提高防洪标准,减轻淳安县城防洪压力,对促进淳安县的国民经济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渣等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2日),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淳安千岛湖 (略) (建设单位)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
2、浙江清雨 (略) (环评单位)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1-*
3、 (略) 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0971-*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公告发布单位:淳安千岛湖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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