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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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49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020-*-32-03-*)。项目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根据《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组团金港大道北侧,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1.*°,东经108.*°。项目占地面积约20102.57平方米(30.15亩),主要建设8条铜材生产线,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达产后生产铜材30000t/a,其中铜合金锭26000t/a,铜合金棒4000t/a。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73%。

项目已于2022年7月4日获得《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2〕85号),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产能及生产线发生变化,主要变更内容为:利用现有项目预留的区域新增4条生产线,产能由15000t/a提升为30000t/a(铜锭26000t/a,铜棒4000t/a),同时,引进管道天然气作为部分设备的生产能源。变更后熔铸生产线由4条变为8条,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项目此次变动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1. 项目熔铸工序铸造冷却水循环回用。

2. 生活污水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感应电炉废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尘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感应电炉外设置大包围罩将感应电炉全部密闭,保温炉设置大包围罩密闭收集烟气,铸造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管道冷却+旋风除尘后,均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项目铜材预处理产生的磁性废料属于一般固废,可做为废品外售;熔铸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存放于原料区,直接回用于项目熔铸生产;铜材熔铸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车间沉降灰及炉渣,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弃桶、手套等危废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2〕85号)即日起作废。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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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代码:2020-*-32-03-*)。项目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根据《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位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沙组团金港大道北侧,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1.*°,东经108.*°。项目占地面积约20102.57平方米(30.15亩),主要建设8条铜材生产线,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达产后生产铜材30000t/a,其中铜合金锭26000t/a,铜合金棒4000t/a。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73%。

项目已于2022年7月4日获得《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2〕85号),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产能及生产线发生变化,主要变更内容为:利用现有项目预留的区域新增4条生产线,产能由15000t/a提升为30000t/a(铜锭26000t/a,铜棒4000t/a),同时,引进管道天然气作为部分设备的生产能源。变更后熔铸生产线由4条变为8条,其中,车间1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车间2设置2条感应电炉熔铸生产线;车间3设置3条熔铸生产线(2条使用感应电炉,1条使用天然气反射炉)。项目此次变动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1. 项目熔铸工序铸造冷却水循环回用。

2. 生活污水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感应电炉废气配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尘收集均采用密闭管道,感应电炉外设置大包围罩将感应电炉全部密闭,保温炉设置大包围罩密闭收集烟气,铸造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管道冷却+旋风除尘后,均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等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项目铜材预处理产生的磁性废料属于一般固废,可做为废品外售;熔铸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存放于原料区,直接回用于项目熔铸生产;铜材熔铸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车间沉降灰及炉渣,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废弃桶、手套等危废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穗丰五金铜材及卫浴配件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政交通环保〔2022〕85号)即日起作废。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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