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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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5 文章来源: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金沙西路6号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中心大楼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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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
海南 (略)
现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建设单位)在原淀粉厂东侧预留空地处建设一座木材加工厂,内包含一条年产木材产品13500立方米锯木加工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3500吨木质颗粒燃料生产线。本次新建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车间(内有9套锯木机、1套断木机、6台裁木机)、木糠收集房、木材改性车间、边角料堆放场、原木堆放场、烘干车间、门亭;利用原厂的内容主要包括:宿舍楼、锅炉房(本次重新安装锅炉)、仓库(本次用于堆放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水处理池(本次用于存储初期雨水和处理木材烘干废水)、取水管、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淀粉厂杂物间改造)、木质颗粒生产车间(本次安装1台破碎机、1套粉碎机、2套颗粒机,利用原淀粉厂1台烘干机)、木片燃烧机房(本次安装1套4吨木片燃烧机)。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清掏送给周边村民做农肥,按固体废物污染管控要求实行转运联单管理措施;防腐废水经防腐液回收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强排水经污水处理站沉淀+二级砂滤+超滤膜处理后用于锯机冷却水补水及厂区洒水抑尘;木材烘干废水冷凝后经烘干车间周边截流沟收集至厌氧池处理后,用于浇灌项目周边橡胶林,按固体废物污染管控要求实行转运联单管理措施 ,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燃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12米高排气筒排放;锯木加工废气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颗粒烘干系统产生的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颗粒生产废气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材烘干车间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项目厂区地面硬化,综合车间内设洒水设备,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密闭的木质颗粒生产车间。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扬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以防止噪声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储存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和木屑回用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清运;炉渣外售做农肥;废弃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项目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在充分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治理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项目营运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项目的生产运营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产业政策; (略) 及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管控的要求,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
本项目位于白沙县七坊镇高地六队东侧,项目西侧503m为龙尾溪,周边主要为橡胶林和农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单位、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项目下风向为林地,易于废气稀释扩散。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固废产生量较小,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功能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无明显制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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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本因子不属于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875t/a。
加强厂区及其厂界周围环境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所在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保护目标高地六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表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①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教育; ②规范化废机油储运流程,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并设有围堰及暂存装置; ③生产过程中做好除尘抑尘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除尘抑尘设备在生产设备启动前启动、在生产设备运行时段正常运行、在生产设备停止运行后关闭,杜绝粉尘超标排放; ④配备完善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生产过程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⑤按有关规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发布时间:2023-09-25 文章来源: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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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建设单位)在原淀粉厂东侧预留空地处建设一座木材加工厂,内包含一条年产木材产品13500立方米锯木加工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3500吨木质颗粒燃料生产线。本次新建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车间(内有9套锯木机、1套断木机、6台裁木机)、木糠收集房、木材改性车间、边角料堆放场、原木堆放场、烘干车间、门亭;利用原厂的内容主要包括:宿舍楼、锅炉房(本次重新安装锅炉)、仓库(本次用于堆放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水处理池(本次用于存储初期雨水和处理木材烘干废水)、取水管、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淀粉厂杂物间改造)、木质颗粒生产车间(本次安装1台破碎机、1套粉碎机、2套颗粒机,利用原淀粉厂1台烘干机)、木片燃烧机房(本次安装1套4吨木片燃烧机)。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清掏送给周边村民做农肥,按固体废物污染管控要求实行转运联单管理措施;防腐废水经防腐液回收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强排水经污水处理站沉淀+二级砂滤+超滤膜处理后用于锯机冷却水补水及厂区洒水抑尘;木材烘干废水冷凝后经烘干车间周边截流沟收集至厌氧池处理后,用于浇灌项目周边橡胶林,按固体废物污染管控要求实行转运联单管理措施 ,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燃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12米高排气筒排放;锯木加工废气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颗粒烘干系统产生的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颗粒生产废气经过集气罩+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材烘干车间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项目厂区地面硬化,综合车间内设洒水设备,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密闭的木质颗粒生产车间。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扬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以防止噪声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储存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和木屑回用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清运;炉渣外售做农肥;废弃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项目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在充分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治理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项目营运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项目的生产运营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产业政策; (略) 及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管控的要求,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
本项目位于白沙县七坊镇高地六队东侧,项目西侧503m为龙尾溪,周边主要为橡胶林和农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单位、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项目下风向为林地,易于废气稀释扩散。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固废产生量较小,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功能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无明显制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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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本因子不属于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875t/a。
加强厂区及其厂界周围环境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所在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本项目保护目标高地六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表明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①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教育; ②规范化废机油储运流程,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并设有围堰及暂存装置; ③生产过程中做好除尘抑尘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除尘抑尘设备在生产设备启动前启动、在生产设备运行时段正常运行、在生产设备停止运行后关闭,杜绝粉尘超标排放; ④配备完善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施,生产过程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⑤按有关规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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