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对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广和 (略) 编制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9960万元(环保投资420万元), (略) 甘泉堡工业园建设8回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对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和220千伏甘六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建设内容包括:(1)220千伏输电线路部分。线路①: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八、第九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一、第二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②: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六、第七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和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设备改迁至北起第四间隔;线路③: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四、第五间隔,止于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4号塔,后利用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原有线路接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④:在已建30万千瓦光伏送出线路工程N26耐张塔西侧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D1,拆除原N26号耐张塔,JD1向东与原送出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一回连接JB13分支塔进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另一回连接JD4分支塔进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4千米;线路⑤:在已建五家渠—合盛变一、二回线路G4号耐张塔西侧约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E1,拆除原G4号耐张塔,JE1向东与原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接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1千米;线路⑥: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北起第三、第四间隔,止于已建的北二I、II线换接点(塔号#4、#5之间),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6千米;线路⑦: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变北起第五、第六间隔,止于规划220千伏甘二变电站补强220千伏送出线路换接点,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线路⑧:将甘泉堡北区调规区域西侧甘北—甘南一、二回线路向西迁改105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2)变电站部分:①220千伏合盛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②完善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各间隔保护设备,并与甘泉堡750千伏变电站对应间隔保护装置一致;③220千伏甘六变电站扩建5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其中4个至甘北变电站,另外1个备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高,无永久弃方及外购土方;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甘泉堡生态环境局”)。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广和 (略) 编制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9960万元(环保投资420万元), (略) 甘泉堡工业园建设8回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对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和220千伏甘六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建设内容包括:(1)220千伏输电线路部分。线路①: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八、第九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一、第二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②: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六、第七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和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设备改迁至北起第四间隔;线路③: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四、第五间隔,止于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4号塔,后利用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原有线路接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④:在已建30万千瓦光伏送出线路工程N26耐张塔西侧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D1,拆除原N26号耐张塔,JD1向东与原送出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一回连接JB13分支塔进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另一回连接JD4分支塔进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4千米;线路⑤:在已建五家渠—合盛变一、二回线路G4号耐张塔西侧约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E1,拆除原G4号耐张塔,JE1向东与原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接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1千米;线路⑥: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北起第三、第四间隔,止于已建的北二I、II线换接点(塔号#4、#5之间),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6千米;线路⑦: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变北起第五、第六间隔,止于规划220千伏甘二变电站补强220千伏送出线路换接点,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线路⑧:将甘泉堡北区调规区域西侧甘北—甘南一、二回线路向西迁改105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2)变电站部分:①220千伏合盛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②完善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各间隔保护设备,并与甘泉堡750千伏变电站对应间隔保护装置一致;③220千伏甘六变电站扩建5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其中4个至甘北变电站,另外1个备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高,无永久弃方及外购土方;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甘泉堡生态环境局”)。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广和 (略) 编制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9960万元(环保投资420万元), (略) 甘泉堡工业园建设8回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对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和220千伏甘六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建设内容包括:(1)220千伏输电线路部分。线路①: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八、第九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一、第二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②: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六、第七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和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设备改迁至北起第四间隔;线路③: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四、第五间隔,止于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4号塔,后利用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原有线路接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④:在已建30万千瓦光伏送出线路工程N26耐张塔西侧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D1,拆除原N26号耐张塔,JD1向东与原送出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一回连接JB13分支塔进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另一回连接JD4分支塔进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4千米;线路⑤:在已建五家渠—合盛变一、二回线路G4号耐张塔西侧约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E1,拆除原G4号耐张塔,JE1向东与原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接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1千米;线路⑥: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北起第三、第四间隔,止于已建的北二I、II线换接点(塔号#4、#5之间),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6千米;线路⑦: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变北起第五、第六间隔,止于规划220千伏甘二变电站补强220千伏送出线路换接点,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线路⑧:将甘泉堡北区调规区域西侧甘北—甘南一、二回线路向西迁改105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2)变电站部分:①220千伏合盛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②完善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各间隔保护设备,并与甘泉堡750千伏变电站对应间隔保护装置一致;③220千伏甘六变电站扩建5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其中4个至甘北变电站,另外1个备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高,无永久弃方及外购土方;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甘泉堡生态环境局”)。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新达广和 (略) 编制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9960万元(环保投资420万元), (略) 甘泉堡工业园建设8回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对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和220千伏甘六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建设内容包括:(1)220千伏输电线路部分。线路①: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八、第九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一、第二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②: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六、第七间隔,止于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和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三间隔设备改迁至北起第四间隔;线路③:始于750千伏甘泉堡变电站的北起第四、第五间隔,止于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4号塔,后利用已建的220千伏北二I、II线原有线路接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8.8千米;线路④:在已建30万千瓦光伏送出线路工程N26耐张塔西侧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D1,拆除原N26号耐张塔,JD1向东与原送出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一回连接JB13分支塔进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另一回连接JD4分支塔进入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北起第四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4千米;线路⑤:在已建五家渠—合盛变一、二回线路G4号耐张塔西侧约40米处新建同塔双回路耐张塔JE1,拆除原G4号耐张塔,JE1向东与原线路直线塔相连,向南接入220千伏合盛变电站北起第五、第六间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1千米;线路⑥: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北起第三、第四间隔,止于已建的北二I、II线换接点(塔号#4、#5之间),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6千米;线路⑦:始于220千伏甘六变电站变北起第五、第六间隔,止于规划220千伏甘二变电站补强220千伏送出线路换接点,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线路⑧:将甘泉堡北区调规区域西侧甘北—甘南一、二回线路向西迁改105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1千米。(2)变电站部分:①220千伏合盛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②完善220千伏甘二变电站各间隔保护设备,并与甘泉堡750千伏变电站对应间隔保护装置一致;③220千伏甘六变电站扩建5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其中4个至甘北变电站,另外1个备用。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塔基基础垫高,无永久弃方及外购土方;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增量配电网北区接入甘泉堡750kV变电站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甘泉堡生态环境局”)。
三、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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