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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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宏程 (略) 编制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4500万元(环保投资182万元), (略) 米东区北沙窝东道海子东侧新建北沙二汇集站至北沙一汇集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9.42千米,线路输送光伏容量60万千瓦,共用杆塔28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北沙二汇集站架构处(坐标为:东经87°38′8.393″,北纬44°42′5.102″),终点位于北沙一汇集站附近220千伏终端塔处(坐标为:东经87°39′39.507″,北纬44°37′13.580″)。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送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塔基施工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宏程 (略) 编制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4500万元(环保投资182万元), (略) 米东区北沙窝东道海子东侧新建北沙二汇集站至北沙一汇集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9.42千米,线路输送光伏容量60万千瓦,共用杆塔28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北沙二汇集站架构处(坐标为:东经87°38′8.393″,北纬44°42′5.102″),终点位于北沙一汇集站附近220千伏终端塔处(坐标为:东经87°39′39.507″,北纬44°37′13.580″)。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送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塔基施工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宏程 (略) 编制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4500万元(环保投资182万元), (略) 米东区北沙窝东道海子东侧新建北沙二汇集站至北沙一汇集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9.42千米,线路输送光伏容量60万千瓦,共用杆塔28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北沙二汇集站架构处(坐标为:东经87°38′8.393″,北纬44°42′5.102″),终点位于北沙一汇集站附近220千伏终端塔处(坐标为:东经87°39′39.507″,北纬44°37′13.580″)。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送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塔基施工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国能新疆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宏程 (略) 编制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3年9月4日第二十八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14500万元(环保投资182万元), (略) 米东区北沙窝东道海子东侧新建北沙二汇集站至北沙一汇集站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9.42千米,线路输送光伏容量60万千瓦,共用杆塔28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北沙二汇集站架构处(坐标为:东经87°38′8.393″,北纬44°42′5.102″),终点位于北沙一汇集站附近220千伏终端塔处(坐标为:东经87°39′39.507″,北纬44°37′13.580″)。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需进行冲洗,对作业区进行硬化,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自然蒸发,无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运送至甘泉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塔基施工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护坡,无弃方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废弃材料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要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两侧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七)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九)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甘泉堡源网荷储一体化100万千瓦光伏北沙二220KV汇集站及配套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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