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壹静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虚壹静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8号1幢2层201室
公示时间:2023-09-25至2023-10-07
受理时间:2023-09-25
项目概况:本项 (略)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8号1幢2层201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微流控芯片在线检测实验,年实验量约为180次/a。
行政相对人名称:虚*静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延岩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8号1幢2层201室
公示时间:2023-09-25至2023-10-07
受理时间:2023-09-25
项目概况:本项 (略)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8号1幢2层201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进行微流控芯片在线检测实验,年实验量约为180次/a。
行政相对人名称:虚*静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延岩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