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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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岭

建设单位

(略) 水务集团 (略)

审批文号

株渌环评表〔2023〕22号

审批日期

2023年9月2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略) 水务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我局环评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水务集团 (略) 拟投资1986.76 (略) 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岭建设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渌口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临时租用厂区围墙外西北向武装部地上停车场用地,占地面积约1170m2,建设1座膜处理车间,新建规模2500m3/d的超滤+反渗透膜处理设施,与渌口水厂常规工艺过滤水1:1混合勾兑供水,达到5000m3/d供水规模;2.渌口水厂排泥水系统改造工程:利用厂区南侧管材堆放场地,占地面积约640m2,建设1座排泥池及1座污泥处置车间,新建原水沉淀污泥处理系统。

本项目技改过程中,新增1段供水主干管(DN600)接学堂路供水干管;增一段污水管(DN300)接学堂路污水管网;敷设膜进、出水管道(DN200),与清水池、超滤+反渗透装置相连。技改后渌口区自来水厂的服务范围不变,供水规模由3万m3/d调整为0.5万m3/d,另外2.5万 (略) 四水厂供水。本项目不涉及渌口区自来水厂的化验室;营运期无新增工作人员,劳动定员不变,供水、排水、用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以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1.严格废水环境管理。虹吸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回收水池,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使用;污泥浓缩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于生产,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使用;超滤(UF)化学清洗、反渗透(RO)化学清洗废水设置HDPE反应罐(20m3),经中和 (略) 政污水管网;超滤、反渗透浓水及超滤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作为危废危废间暂存后 (略) 安全处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送渌口区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化学品包装、化验固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须按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脱水污泥、废石英砂滤料、废袋滤器、废过滤器、废膜组件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本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为:COD 10.70 t/a、NH3-N 0.19 t/a,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2.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预留监测采样口。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删除不予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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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岭

建设单位

(略) 水务集团 (略)

审批文号

株渌环评表〔2023〕22号

审批日期

2023年9月2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略) 水务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我局环评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水务集团 (略) 拟投资1986.76 (略) 渌口区渌口镇向阳岭建设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渌口水厂提质改造工程:临时租用厂区围墙外西北向武装部地上停车场用地,占地面积约1170m2,建设1座膜处理车间,新建规模2500m3/d的超滤+反渗透膜处理设施,与渌口水厂常规工艺过滤水1:1混合勾兑供水,达到5000m3/d供水规模;2.渌口水厂排泥水系统改造工程:利用厂区南侧管材堆放场地,占地面积约640m2,建设1座排泥池及1座污泥处置车间,新建原水沉淀污泥处理系统。

本项目技改过程中,新增1段供水主干管(DN600)接学堂路供水干管;增一段污水管(DN300)接学堂路污水管网;敷设膜进、出水管道(DN200),与清水池、超滤+反渗透装置相连。技改后渌口区自来水厂的服务范围不变,供水规模由3万m3/d调整为0.5万m3/d,另外2.5万 (略) 四水厂供水。本项目不涉及渌口区自来水厂的化验室;营运期无新增工作人员,劳动定员不变,供水、排水、用电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以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1.严格废水环境管理。虹吸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回收水池,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使用;污泥浓缩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于生产,送至配水井作为原水使用;超滤(UF)化学清洗、反渗透(RO)化学清洗废水设置HDPE反应罐(20m3),经中和 (略) 政污水管网;超滤、反渗透浓水及超滤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作为危废危废间暂存后 (略) 安全处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送渌口区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化学品包装、化验固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须按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脱水污泥、废石英砂滤料、废袋滤器、废过滤器、废膜组件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防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本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为:COD 10.70 t/a、NH3-N 0.19 t/a,总量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2.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预留监测采样口。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渌口区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工作供水构筑物建设项目(删除不予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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