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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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6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北郊盛和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倪家营镇高庄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年8月22日

建设地点

临泽县倪家营镇高庄村二社

建设单位

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国通绿桓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临泽县倪家营镇高庄村二社,占地面积约*m2。现有工程已建7座肉牛养殖大棚,位于项目厂区西侧,肉牛年存栏量为1200头,年出栏量为2400头,于2021年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本次建设37座肉牛养殖大棚,每座大棚包含2栋养殖牛舍,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项目建成后肉牛年存栏量新增8800头,年出栏量新增17600头,投产后全厂年总存栏量为10000头,年出栏量20000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运营期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牛舍铺设沙土作为垫料,牛粪及少量垫料每日清运至堆粪场,无生产废水产生;每座养殖大棚配套建设一座3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堆粪场采用半封闭式设计,顶部设遮雨棚,周围设置高于堆粪高度50cm的挡墙;养殖牛舍、化粪池、堆粪场采取加强通风、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避免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雨污分流、分区防渗等措施,做好牛舍、化粪池、堆粪场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加强粪便堆存、运输和污染防治等全过程管控,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养殖场场区设置土壤监测点位1个,每五年监测一次;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上游对照井1个,下游监控井2个),每年监测一次,采样深度至潜水层,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高庄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运营期牛粪、废垫料和化粪池污泥及时清运至堆粪场,定期外售至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青贮饲料取料时产生的废塑料薄膜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高庄村垃圾中转站。

(五)强化畜禽医疗废物和病死畜禽管控。病死牛尸体按照畜牧部门要求《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处置规定安全处置。动物防疫废物(医疗废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有关卫生防疫规定进行规范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填埋。畜牧部门依法加强畜禽医疗废物和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和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北郊盛和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倪家营镇高庄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年8月22日

建设地点

临泽县倪家营镇高庄村二社

建设单位

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国通绿桓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临泽县倪家营镇高庄村二社,占地面积约*m2。现有工程已建7座肉牛养殖大棚,位于项目厂区西侧,肉牛年存栏量为1200头,年出栏量为2400头,于2021年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本次建设37座肉牛养殖大棚,每座大棚包含2栋养殖牛舍,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项目建成后肉牛年存栏量新增8800头,年出栏量新增17600头,投产后全厂年总存栏量为10000头,年出栏量20000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运营期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牛舍铺设沙土作为垫料,牛粪及少量垫料每日清运至堆粪场,无生产废水产生;每座养殖大棚配套建设一座3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堆粪场采用半封闭式设计,顶部设遮雨棚,周围设置高于堆粪高度50cm的挡墙;养殖牛舍、化粪池、堆粪场采取加强通风、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增加厂区绿化等措施,避免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厂界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雨污分流、分区防渗等措施,做好牛舍、化粪池、堆粪场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加强粪便堆存、运输和污染防治等全过程管控,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养殖场场区设置土壤监测点位1个,每五年监测一次;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上游对照井1个,下游监控井2个),每年监测一次,采样深度至潜水层,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四)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高庄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运营期牛粪、废垫料和化粪池污泥及时清运至堆粪场,定期外售至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青贮饲料取料时产生的废塑料薄膜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高庄村垃圾中转站。

(五)强化畜禽医疗废物和病死畜禽管控。病死牛尸体按照畜牧部门要求《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处置规定安全处置。动物防疫废物(医疗废物)按照农业畜牧部门有关卫生防疫规定进行规范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填埋。畜牧部门依法加强畜禽医疗废物和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和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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