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迁建至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大道,总投资33000万元,利用土地36.5亩(腾笼换鸟原台荣地块14.1亩,新增土地22.4亩),建设生产厂房及辅助厂房71945平方米,淘汰原有设备,更新全氧炉窑、全氧燃烧系统、行列式制瓶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本迁建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的生产规模。 | 2023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拆包投料粉尘、玻璃熔窑废气分别经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碱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冷却水、清洗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物、废烫金纸、废布袋、滤芯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物、废油桶、漆渣、废碱液、废过滤棉和过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 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迁建至长兴县洪桥镇金舟大道,总投资33000万元,利用土地36.5亩(腾笼换鸟原台荣地块14.1亩,新增土地22.4亩),建设生产厂房及辅助厂房71945平方米,淘汰原有设备,更新全氧炉窑、全氧燃烧系统、行列式制瓶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对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本迁建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玻璃瓶容器21000吨的生产规模。 | 2023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拆包投料粉尘、玻璃熔窑废气分别经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印刷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的相应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碱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冷却水、清洗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物、废烫金纸、废布袋、滤芯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物、废油桶、漆渣、废碱液、废过滤棉和过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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