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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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派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科技路179、181号

宁波派 (略)

宁波派 (略) 投入100万元,利用已建好 (略)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科技路179、181号、总建筑面积218.0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实施派 (略) 建设项目。医院主要经营宠物的常规检查、简单手术、宠物美容服务(不包括毛发染色、宠物寄养服务)。检查包括对宠物血液、尿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简单手术包括宠物阉割以及常规骨科手术;宠物美容主要包括宠物修剪指*、洗浴、修毛造型等服务。主要设置美容区(护理区)、诊疗室、大厅、接待区、药房、住院部、手术室、DR室等。项目年接收宠物约3800只(同一只宠物不同时间服务,每次算为一只),其中医疗宠物1000只,美容洗浴2800只。门诊最大流量10只/天,美容洗浴最大流量12只/天,可同时容纳10 (略) 。

我公司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派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单位审核,同意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并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建设单位做到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清扫工作,本项目使用生物除臭剂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除臭,使用移动式紫外灭菌灯进行消毒灭菌, (略) 内通风,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医疗废水、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洗浴废水经过滤处理,以上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治理: 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 4、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治理: 建设单位做到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清扫工作,本项目使用生物除臭剂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除臭,使用移动式紫外灭菌灯进行消毒灭菌, (略) 内通风,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医疗废水、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洗浴废水经过滤处理,以上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治理: 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 4、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

钱湖英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钱湖北路885号

宁波钱湖英 (略)

宁波钱湖英 (略) 租 (略) (略) 鄞州区钱湖北路885号1层部分用房,租用建筑面积为250m2,实施“钱湖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废气 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和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按照要求密封暂存,并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正常宠物粪便按照要求密封装袋,分类收集暂存后,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运、处置;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并做好废水消毒,氯片保证包装完整封闭,取用后及时封口,避免持续散发刺激性气味,经营区域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后排放,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动物病房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设置排风口,换气口设于商铺东侧处,避开邻近的居民楼和行人通道。采取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酒精消毒废气、消毒液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洗浴废水、药浴废水经格栅过滤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器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 (略)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固废 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正常宠物粪便、宠物毛发及指*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栅渣、废紫外消毒灯灯管、污泥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 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设置隔声门窗,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对空调外机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略) 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及时关闭门窗;运营期间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加强管理, (略) 内容留宠物数量,康复后的宠物及时由主人带离;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减少宠物日常偶发叫唤,防止宠物发生狂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9-25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派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科技路179、181号

宁波派 (略)

宁波派 (略) 投入100万元,利用已建好 (略) (略) 鄞州区中河街道科技路179、181号、总建筑面积218.0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实施派 (略) 建设项目。医院主要经营宠物的常规检查、简单手术、宠物美容服务(不包括毛发染色、宠物寄养服务)。检查包括对宠物血液、尿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简单手术包括宠物阉割以及常规骨科手术;宠物美容主要包括宠物修剪指*、洗浴、修毛造型等服务。主要设置美容区(护理区)、诊疗室、大厅、接待区、药房、住院部、手术室、DR室等。项目年接收宠物约3800只(同一只宠物不同时间服务,每次算为一只),其中医疗宠物1000只,美容洗浴2800只。门诊最大流量10只/天,美容洗浴最大流量12只/天,可同时容纳10 (略) 。

我公司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派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单位审核,同意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并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建设单位做到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清扫工作,本项目使用生物除臭剂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除臭,使用移动式紫外灭菌灯进行消毒灭菌, (略) 内通风,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医疗废水、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洗浴废水经过滤处理,以上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治理: 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 4、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治理: 建设单位做到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清扫工作,本项目使用生物除臭剂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除臭,使用移动式紫外灭菌灯进行消毒灭菌, (略) 内通风,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医疗废水、冲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洗浴废水经过滤处理,以上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治理: 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 4、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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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湖英 (略) 建设项目

(略) 鄞州区钱湖北路885号

宁波钱湖英 (略)

宁波钱湖英 (略) 租 (略) (略) 鄞州区钱湖北路885号1层部分用房,租用建筑面积为250m2,实施“钱湖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废气 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和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按照要求密封暂存,并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正常宠物粪便按照要求密封装袋,分类收集暂存后,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每天及时清运、处置;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并做好废水消毒,氯片保证包装完整封闭,取用后及时封口,避免持续散发刺激性气味,经营区域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紫外消毒灯消毒后排放,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禁止在动物病房等易产生异味区域设置排风口,换气口设于商铺东侧处,避开邻近的居民楼和行人通道。采取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酒精消毒废气、消毒液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洗浴废水、药浴废水经格栅过滤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器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 (略)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固废 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正常宠物粪便、宠物毛发及指*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栅渣、废紫外消毒灯灯管、污泥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 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设置隔声门窗,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对空调外机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略) 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及时关闭门窗;运营期间加强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加强管理, (略) 内容留宠物数量,康复后的宠物及时由主人带离;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减少宠物日常偶发叫唤,防止宠物发生狂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8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9-25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 传真: 0574-*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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