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初设字〔2023〕44号关于都昌县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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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发改初设字〔2023〕44号关于都昌县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3〕44号

关于都昌县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的《关于请予对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代可研批复)的函》(都交函〔2023〕10号)和《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吉伟咨询〔2023〕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4-*-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一、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都昌西互通收费站出口K0+510桩号附近,沿着现状连接线布线,终于新妙湖大道、S214交叉口。


二、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道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0.87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0.75m (土路肩)+3m (硬路肩)+2*3.50m (行车道)+0.5m (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 5m(路缘带)+2*3.50m (行车道)+3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面宽23.0米,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及路基1/100。

路面结构采用:新建路面为4cm厚SMA-13SBS改性沥青混合料+6cm厚AC-20C粗型密级配SBS改性沥青混合料+12cm 厚ATB-25沥青混凝土+20cm厚水泥碎石+20cm厚低剂量水泥碎石+20cm厚级配碎石,总厚度82cm。

共设置涵洞99.1米/4道,结构形式为钢筋砼圆管涵。

三、评审意见:

1、补充设计委托书、立项批复等依据文件。

2.加强老路调查,补充路面技术状况评估,完善相关病害处理方案。

3、补充交通量预测分析内容,优化路面结构设计。

4、补充原有涵洞与沿线水系、农田水利设施等的适应情况,涵洞拼接、加宽等构造图。

5、补充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图、保通措施、临时工程一览表,运行速度图表。

6、复核中央带开口、平交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7、复核占用基本农田、湖控线等情况,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8、结合地勘,完善特殊路基处理方案。

9、景观绿化、照明设计。

10.结合专家个人意见,修编初步设计,调整概算。

四、工程概算:

总概算为3197.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64.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12.32万元,其他费168.66万元,预备费152.26万元。

相比送审稿,修改稿总概算增加58.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减少增加139.0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减少73.97万元,其他费用减少8.88万元,预备费增加2.81万元。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概算汇总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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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的《关于请予对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代可研批复)的函》(都交函〔2023〕10号)和《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都昌西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吉伟咨询〔2023〕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4-*-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一、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都昌西互通收费站出口K0+510桩号附近,沿着现状连接线布线,终于新妙湖大道、S214交叉口。


二、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道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0.87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0.75m (土路肩)+3m (硬路肩)+2*3.50m (行车道)+0.5m (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 5m(路缘带)+2*3.50m (行车道)+3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面宽23.0米,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及路基1/100。

路面结构采用:新建路面为4cm厚SMA-13SBS改性沥青混合料+6cm厚AC-20C粗型密级配SBS改性沥青混合料+12cm 厚ATB-25沥青混凝土+20cm厚水泥碎石+20cm厚低剂量水泥碎石+20cm厚级配碎石,总厚度82cm。

共设置涵洞99.1米/4道,结构形式为钢筋砼圆管涵。

三、评审意见:

1、补充设计委托书、立项批复等依据文件。

2.加强老路调查,补充路面技术状况评估,完善相关病害处理方案。

3、补充交通量预测分析内容,优化路面结构设计。

4、补充原有涵洞与沿线水系、农田水利设施等的适应情况,涵洞拼接、加宽等构造图。

5、补充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图、保通措施、临时工程一览表,运行速度图表。

6、复核中央带开口、平交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7、复核占用基本农田、湖控线等情况,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8、结合地勘,完善特殊路基处理方案。

9、景观绿化、照明设计。

10.结合专家个人意见,修编初步设计,调整概算。

四、工程概算:

总概算为3197.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64.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12.32万元,其他费168.66万元,预备费152.26万元。

相比送审稿,修改稿总概算增加58.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减少增加139.0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减少73.97万元,其他费用减少8.88万元,预备费增加2.81万元。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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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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