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初设字〔2023〕30号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市政管网及相关工程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3〕30号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市政管网及相关工程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3〕30号
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略) 政管网及相关工程
(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暨都昌县三峡水环境 (略) :
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 (略) 政管网及相关工程(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函》、 (略)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收悉,我委委托 (略) 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估审查,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初步设计,现简要批复如下 :
一、建设地点: (略) 都昌县城西大道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城西大道北延伸段管网及配套路面工程道 (略) 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道路设计全长4278.957m。
项目南起已建城西大道与北多公路相交路口,沿规划城西大道向北,在红卫水库附近转折向东顺接已建新妙湖大道
(一)道路工程
道 (略)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3m人行道+10.5m 车行道+3m 中分带+10.5m 车行道+3m 人行道=30m),道路全长4278.957m,双向六车道,断面为两块板,设计车速 50Km/h。
(二)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本次设计范围同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 (略) 政雨水主管8.62公里,雨水口连接管管1.15公里,雨水检查井241座; (略) 政污水主管0.83公里,污水预埋管0.1公里,污水检查井26座; (略) 政给水主管 4.34公里,阀门井12座,室外消火栓37座等。
(三)桥梁工程
本项目在 K3+403.840(+405.340)处设小桥一座,为跨越红卫水库溢洪道而设,桥下溢洪道横断面全宽4m,桥梁与溢洪道呈90度正交,上部结构为1-8m 整体式现浇钢筋混凝土实体板,实体板厚0.5m,桥面宽度=3m(人行道)+10.5m(车行道)+2m(中分带)(含两幅路行车道各0.5m 护栏)+10.5m(车行道)+ 3m(人行道)=30m,桥梁全长 9.04m,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桩基础。
(四)电气工程
本工程采用高低臂路灯照明,双侧对称布置在道路人行道边,间距为30米,灯具安装高度为12m+8m,采用截光型灯具,灯具采用220W+80W的LED 灯, 车行道侧灯具仰角 10°,悬挑长度为 1.5m,人行道侧灯具仰角5°,悬挑长度为 1.25m。灯杆须能抵抗36米/秒风速。道路全线设置共设置路灯286盏。
(五)附属工程
道路全线共设置7组公交港湾停靠站,种植胸径15~16(cm)行道树香樟1346株,中分带绿化种植胸径15~16 (cm)银杏 244 株,胸径 13~14 (cm)桂花177株,胸径9~10 (cm)红枫30株等。
三、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一)道路专业一
1、初步设计文件较工可文件规模、断面均发生较大变化,设计文件中依据不足,建议进一步补充规模、断面调整依据,或结合实际需要重新批复工可。
2、原则同意方案一符合三区三线的线位方案,线路里程较方案二短约100米;方案二虽拆迁相对较少,但占用较多基本农田,协调难度较大;方案二终点段附近为避免拆迁可考虑在基本农田北侧布线比较,既避免拆迁又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3、路线终点与城东大道有一定错位,建议进一步优化线形,提高交叉行车安全及通行效率。
4、复核道路平面及交通工程设计中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建议增设非机动车道;下一阶段加强本道路与其他相交主干道(城西大道、新妙湖大道等)交叉口渠道设计。
5、交叉口统计表中建议增加被交路信息,如被交路等级、宽度、交叉角度、型式、交通组织方式等。
6、补充提供相关地质勘察成果,为土石方划分、路基处理方案、防护设计等提供依据。
7、本项目在设置了较多路堤墙后总体呈缺方,局部纵面较陡 (5%-5.5%),可根据挖方段地质情况,适当增加挖深,降低道路纵坡,并考虑非机动车通行需求,避免外借取土。
8、作为主干道路面结构偏薄,建议根据预测交通量适当优化路面结构。
9、路线纵断面设计中应补充标注路基洪水位。
10、路基应做好总体排水设计,建议挖方段特别是深挖方段增加边沟排水。
11、 K1+940-K1+960、K2+380-K2+460 段填方较高均设置了扶壁式挡土墙,工程量相对较大,建议进一步结合纵断面调整情况,优化挡墙设置,降低工程造价。
12、建议增加填挖交界路基处理工程数量图表、新老路基搭接及新老路面拼接设计图表、平面交叉设计图表 、控制测量成果表。
13、K0+000-K1+700 段无涵洞设置,建议进一步进行现场核实有无排水需求。
14、进一步核实设置了涵洞位置处涵洞标高是否与雨水管标高有交叉。
15、下一阶段应加强桥梁、涵洞设置取证,特别是水库段应取得水利部门的相关书面意见,确保桥梁施工不影响坝体安全。
16、下阶段重点加强桥梁涵洞的地质勘察,并做好涵洞、通道两侧的接水接入设计。
17、补充起终点与既有道路保通安全设计措施内容。
(二)道路专业二
1、补充可研批复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研批复执行差异的情况说明、相关依据。
2、核实技术标准中车行道采用净高 5.5m 是否有必要,以及与区域其它道路净高标准的统一。
3、补充关于本项目的上位规划情况,介绍清楚上位规划对本道路已确定的如道路等级、道路走向、道路红线等重要规划标准、并按规划做好相交道路的衔接设计。
4、交通量预测章节中确定的特征年与竣工年、设计交通量年限不相吻合。交通量预测中服务水平分析应按现行规范要求 (新建道路三级服务水平) 调整相关内容。
5、原则同意不占基本农田的道路平面设计方案。建议在该方案基础上综合考虑平、纵组合优化以及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后增加一个比选方案。建议方案平面在 K2+160前后段适当往南偏移至半山坡,避开110kv高压铁塔,同时前后高程适当抬高、优化纵坡,并结合现状地形可以高架桥方式跨越坟墓区域,减少挖方深度及数量。
6、道路起终点与现状道路交叉口应衔接顺畅,避免错位、异形交叉口影响交通安全,补充完善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
7、道路横断面设计应阐述清楚为何不与已建城西大道横断面一致。推荐的道路横断面设计方案违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强条第 8.0.2 条“城市新建道路主干道道路绿地率应大于 20%”,同时未考虑非机动车行驶空间与路权。
8、道路沿线应考虑两侧生产生活横穿道路的过街需求、便利与安全,建议有条件的地方设置通道或天桥立体过街、衔接好沿线相交乡道,确保交通安全。
9、补充详细的地勘资料,核实优化挡土墙设计。核实高填与深挖路段的高边坡安全与稳定, 补充相关计算书, 并做好路基边坡防护。建议尽量采用生态护坡,避免硬质护坡。
10、原则同意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半刚性基层材料新建沥青砼路面,建议可以取消玻纤格栅,明确水稳的抗压强度。
11、明确沥青砼路面结构采用中型交通量等级的依据,补充路面设计累计轴载和路面结构计算书。下一阶段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进一步核算路面结构厚度特别是面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12、高填方路段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行人安全防护设施。
13、沿线过水涵洞应补充水力计算表,以此确定涵洞的尺寸大小。
14、位于红卫水库下游的桥梁、涵洞 (含跨泄洪道的桥梁),应根据水库的下泄流量确定桥涵孔径大小,并应验算溃坝后的桥(涵)下流量是否满足泄洪要求。
15、补充代表当地群众的相关部门、红卫水库主管部门、代表被迁移坟墓业主的相关部门对道路设计方案、全线桥梁涵洞通道设置、跨泄洪道桥梁方案的书面意见。
16、补充交管部门对本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
17、初步设计阶段按照相关编制深度规定应有重大方案同等深度的经济技术比选。
(三)结构
1、设计依据中应补充相关规范。
2、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应明确。
3、结构专业设计图纸均为施工图深度内容,且部分图纸内容存在错误。应调整为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深度的结构内容不在审查范围内,本次审查图纸不能用于施工。
4、结构专业设计图纸中还包含工程经济 (概预算) 的内容,应调整。结构图中的工程经济(概预算)内容不在结构专业审查范围内。
5、应补充地勘报告。
6、应补充计算书。
(四)给排水
1、修改、补充初设说明书相关情况。增加给水系统设计说明,完善交代原有城西大道和 (略) 政给水、雨水、污水接入口情况。
2、补充全路段給水、雨水、污水总平面图和管综总平面图。
3、请核实该路段的给水、雨水、污水管网服务区范围,落实各管路管径能否满足要求。
4、在图中需表达出本项目连接处的城西大道和新 (略) 政管网情况。
5、给水、雨水、污水管需根据服务情况预留出接入口。
(五)电气
1、补充相关设计依据、完善设计说明。
2、图纸部分之路灯配电系统图:应正确选择SPD的专用后备保护装置,按最新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1.9.11条执行。
3、路灯配电系统图进线所装设的 I 类试验的电涌保护器(10/350微秒),因为本工程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故还应注明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六)景观
1、补充、核对设计说明中相关内容。
2、补充绿化总平面索引图及分图图名。
3、补充苗木表中的苗木的规格和数量。
4、苗木表应备注主要乔木的分支数量、分支高度,使其符合主干道的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5、复核下层植物的绿化层次及植物品种,使其满足复层植物的设计要求。
(七)造价:
1、造价跟原可研批复对比,红线宽度变化,道路长度变化,属于重大变更,应重新对项目进行批复,明确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
2、补充概算编制依据06版园林费用定额漏项。
3、其他费用据实分摊,建议修改为合同价,或按文件计算。外业见证费一般为勘察费的10%;可研评估费取消;竣工图编制费取消;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取消;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取消。
4、筹资方案应补充。明确贷款额度。
5、进一步核实材料单价、工程数量、核查定额套取。
6、补充苗木价格依据、交通设施设备价格建议核实。
7、工程数量、工程做法与设计文件不一致,重大调整。
四、核定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093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2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32.28万元,基本预备费977.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0.50万元。
本工程项目资本金占比20%,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差额由*方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贷款资金总额为“建设投资-动态总投资×20%”。
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不准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建设内容。要完善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加紧开工建设。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一年。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总概算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都发改初设字〔2023〕30号
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略) 政管网及相关工程
(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暨都昌县三峡水环境 (略) :
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都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 (略) 政管网及相关工程(城西大道)初步设计的函》、 (略)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收悉,我委委托 (略) 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估审查,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初步设计,现简要批复如下 :
一、建设地点: (略) 都昌县城西大道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城西大道北延伸段管网及配套路面工程道 (略) 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道路设计全长4278.957m。
项目南起已建城西大道与北多公路相交路口,沿规划城西大道向北,在红卫水库附近转折向东顺接已建新妙湖大道
(一)道路工程
道 (略) 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3m人行道+10.5m 车行道+3m 中分带+10.5m 车行道+3m 人行道=30m),道路全长4278.957m,双向六车道,断面为两块板,设计车速 50Km/h。
(二)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本次设计范围同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 (略) 政雨水主管8.62公里,雨水口连接管管1.15公里,雨水检查井241座; (略) 政污水主管0.83公里,污水预埋管0.1公里,污水检查井26座; (略) 政给水主管 4.34公里,阀门井12座,室外消火栓37座等。
(三)桥梁工程
本项目在 K3+403.840(+405.340)处设小桥一座,为跨越红卫水库溢洪道而设,桥下溢洪道横断面全宽4m,桥梁与溢洪道呈90度正交,上部结构为1-8m 整体式现浇钢筋混凝土实体板,实体板厚0.5m,桥面宽度=3m(人行道)+10.5m(车行道)+2m(中分带)(含两幅路行车道各0.5m 护栏)+10.5m(车行道)+ 3m(人行道)=30m,桥梁全长 9.04m,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桩基础。
(四)电气工程
本工程采用高低臂路灯照明,双侧对称布置在道路人行道边,间距为30米,灯具安装高度为12m+8m,采用截光型灯具,灯具采用220W+80W的LED 灯, 车行道侧灯具仰角 10°,悬挑长度为 1.5m,人行道侧灯具仰角5°,悬挑长度为 1.25m。灯杆须能抵抗36米/秒风速。道路全线设置共设置路灯286盏。
(五)附属工程
道路全线共设置7组公交港湾停靠站,种植胸径15~16(cm)行道树香樟1346株,中分带绿化种植胸径15~16 (cm)银杏 244 株,胸径 13~14 (cm)桂花177株,胸径9~10 (cm)红枫30株等。
三、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一)道路专业一
1、初步设计文件较工可文件规模、断面均发生较大变化,设计文件中依据不足,建议进一步补充规模、断面调整依据,或结合实际需要重新批复工可。
2、原则同意方案一符合三区三线的线位方案,线路里程较方案二短约100米;方案二虽拆迁相对较少,但占用较多基本农田,协调难度较大;方案二终点段附近为避免拆迁可考虑在基本农田北侧布线比较,既避免拆迁又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3、路线终点与城东大道有一定错位,建议进一步优化线形,提高交叉行车安全及通行效率。
4、复核道路平面及交通工程设计中标准横断面布置形式,建议增设非机动车道;下一阶段加强本道路与其他相交主干道(城西大道、新妙湖大道等)交叉口渠道设计。
5、交叉口统计表中建议增加被交路信息,如被交路等级、宽度、交叉角度、型式、交通组织方式等。
6、补充提供相关地质勘察成果,为土石方划分、路基处理方案、防护设计等提供依据。
7、本项目在设置了较多路堤墙后总体呈缺方,局部纵面较陡 (5%-5.5%),可根据挖方段地质情况,适当增加挖深,降低道路纵坡,并考虑非机动车通行需求,避免外借取土。
8、作为主干道路面结构偏薄,建议根据预测交通量适当优化路面结构。
9、路线纵断面设计中应补充标注路基洪水位。
10、路基应做好总体排水设计,建议挖方段特别是深挖方段增加边沟排水。
11、 K1+940-K1+960、K2+380-K2+460 段填方较高均设置了扶壁式挡土墙,工程量相对较大,建议进一步结合纵断面调整情况,优化挡墙设置,降低工程造价。
12、建议增加填挖交界路基处理工程数量图表、新老路基搭接及新老路面拼接设计图表、平面交叉设计图表 、控制测量成果表。
13、K0+000-K1+700 段无涵洞设置,建议进一步进行现场核实有无排水需求。
14、进一步核实设置了涵洞位置处涵洞标高是否与雨水管标高有交叉。
15、下一阶段应加强桥梁、涵洞设置取证,特别是水库段应取得水利部门的相关书面意见,确保桥梁施工不影响坝体安全。
16、下阶段重点加强桥梁涵洞的地质勘察,并做好涵洞、通道两侧的接水接入设计。
17、补充起终点与既有道路保通安全设计措施内容。
(二)道路专业二
1、补充可研批复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可研批复执行差异的情况说明、相关依据。
2、核实技术标准中车行道采用净高 5.5m 是否有必要,以及与区域其它道路净高标准的统一。
3、补充关于本项目的上位规划情况,介绍清楚上位规划对本道路已确定的如道路等级、道路走向、道路红线等重要规划标准、并按规划做好相交道路的衔接设计。
4、交通量预测章节中确定的特征年与竣工年、设计交通量年限不相吻合。交通量预测中服务水平分析应按现行规范要求 (新建道路三级服务水平) 调整相关内容。
5、原则同意不占基本农田的道路平面设计方案。建议在该方案基础上综合考虑平、纵组合优化以及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后增加一个比选方案。建议方案平面在 K2+160前后段适当往南偏移至半山坡,避开110kv高压铁塔,同时前后高程适当抬高、优化纵坡,并结合现状地形可以高架桥方式跨越坟墓区域,减少挖方深度及数量。
6、道路起终点与现状道路交叉口应衔接顺畅,避免错位、异形交叉口影响交通安全,补充完善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
7、道路横断面设计应阐述清楚为何不与已建城西大道横断面一致。推荐的道路横断面设计方案违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强条第 8.0.2 条“城市新建道路主干道道路绿地率应大于 20%”,同时未考虑非机动车行驶空间与路权。
8、道路沿线应考虑两侧生产生活横穿道路的过街需求、便利与安全,建议有条件的地方设置通道或天桥立体过街、衔接好沿线相交乡道,确保交通安全。
9、补充详细的地勘资料,核实优化挡土墙设计。核实高填与深挖路段的高边坡安全与稳定, 补充相关计算书, 并做好路基边坡防护。建议尽量采用生态护坡,避免硬质护坡。
10、原则同意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半刚性基层材料新建沥青砼路面,建议可以取消玻纤格栅,明确水稳的抗压强度。
11、明确沥青砼路面结构采用中型交通量等级的依据,补充路面设计累计轴载和路面结构计算书。下一阶段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进一步核算路面结构厚度特别是面层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12、高填方路段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行人安全防护设施。
13、沿线过水涵洞应补充水力计算表,以此确定涵洞的尺寸大小。
14、位于红卫水库下游的桥梁、涵洞 (含跨泄洪道的桥梁),应根据水库的下泄流量确定桥涵孔径大小,并应验算溃坝后的桥(涵)下流量是否满足泄洪要求。
15、补充代表当地群众的相关部门、红卫水库主管部门、代表被迁移坟墓业主的相关部门对道路设计方案、全线桥梁涵洞通道设置、跨泄洪道桥梁方案的书面意见。
16、补充交管部门对本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
17、初步设计阶段按照相关编制深度规定应有重大方案同等深度的经济技术比选。
(三)结构
1、设计依据中应补充相关规范。
2、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应明确。
3、结构专业设计图纸均为施工图深度内容,且部分图纸内容存在错误。应调整为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深度的结构内容不在审查范围内,本次审查图纸不能用于施工。
4、结构专业设计图纸中还包含工程经济 (概预算) 的内容,应调整。结构图中的工程经济(概预算)内容不在结构专业审查范围内。
5、应补充地勘报告。
6、应补充计算书。
(四)给排水
1、修改、补充初设说明书相关情况。增加给水系统设计说明,完善交代原有城西大道和 (略) 政给水、雨水、污水接入口情况。
2、补充全路段給水、雨水、污水总平面图和管综总平面图。
3、请核实该路段的给水、雨水、污水管网服务区范围,落实各管路管径能否满足要求。
4、在图中需表达出本项目连接处的城西大道和新 (略) 政管网情况。
5、给水、雨水、污水管需根据服务情况预留出接入口。
(五)电气
1、补充相关设计依据、完善设计说明。
2、图纸部分之路灯配电系统图:应正确选择SPD的专用后备保护装置,按最新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1.9.11条执行。
3、路灯配电系统图进线所装设的 I 类试验的电涌保护器(10/350微秒),因为本工程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故还应注明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六)景观
1、补充、核对设计说明中相关内容。
2、补充绿化总平面索引图及分图图名。
3、补充苗木表中的苗木的规格和数量。
4、苗木表应备注主要乔木的分支数量、分支高度,使其符合主干道的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5、复核下层植物的绿化层次及植物品种,使其满足复层植物的设计要求。
(七)造价:
1、造价跟原可研批复对比,红线宽度变化,道路长度变化,属于重大变更,应重新对项目进行批复,明确建设规模及项目投资。
2、补充概算编制依据06版园林费用定额漏项。
3、其他费用据实分摊,建议修改为合同价,或按文件计算。外业见证费一般为勘察费的10%;可研评估费取消;竣工图编制费取消;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取消;生产准备及开办费取消。
4、筹资方案应补充。明确贷款额度。
5、进一步核实材料单价、工程数量、核查定额套取。
6、补充苗木价格依据、交通设施设备价格建议核实。
7、工程数量、工程做法与设计文件不一致,重大调整。
四、核定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093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2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32.28万元,基本预备费977.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00.50万元。
本工程项目资本金占比20%,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差额由*方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贷款资金总额为“建设投资-动态总投资×20%”。
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不准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建设内容。要完善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加紧开工建设。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一年。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总概算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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