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懋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
南通市懋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 (略) (略) 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
1 | 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达路东、祁连山路南、苏七河西、通六河北 | (略) (略) | 南通 (略) | 项目总投资*.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3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新建1#电芯车间、2#电芯车间、原材料库、PACK车间、电解液库、污水处理站、动力站房、固废站、NMP精馏、110KV降压站、1#门卫、访客中心等,总建筑面积*.91㎡。外购磷酸铁锂、石墨、铜箔、铝箔、电解液等主要材料,采用辊压、分切、叠片、装配、烘烤、注液、化成、封口、陈化、组装测试等工艺,添置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叠片机、烘烤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NMP精馏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和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接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总排口及生产废水监测井需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表2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投料粉尘、涂布烘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注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NMP精馏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危废仓库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烷总烃)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 (略) 地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中表1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2日我 (略) (略) 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行政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
通讯地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海伦路80号政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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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
1 | 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项目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达路东、祁连山路南、苏七河西、通六河北 | (略) (略) | 南通 (略) | 项目总投资*.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3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新建1#电芯车间、2#电芯车间、原材料库、PACK车间、电解液库、污水处理站、动力站房、固废站、NMP精馏、110KV降压站、1#门卫、访客中心等,总建筑面积*.91㎡。外购磷酸铁锂、石墨、铜箔、铝箔、电解液等主要材料,采用辊压、分切、叠片、装配、烘烤、注液、化成、封口、陈化、组装测试等工艺,添置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叠片机、烘烤线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4GWh储能系统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NMP精馏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和冷却系统排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接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总排口及生产废水监测井需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484-2013)表2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表》要求,本项目投料粉尘、涂布烘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注液废气(以非*烷总烃计)、NMP精馏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危废仓库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烷总烃)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 (略) 地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中表1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 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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