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2023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顺县第一中学“特立”科教楼及永顺县第二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永顺县第一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 | 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 (略) 内) | 永顺县第一中学 | 湖南 (略) | 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建设地点在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县第一中学校园内),拟建一栋 5 层的特立科教楼,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7500m2。1F为科技活动室、卫生间、2间化学实验室、药品室;2F设置科技活动室、3间生物实验室、卫生间等;3F设置3间物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阅览室、卫生间;4F设置科技室、电子阅览室、会议室、卫生间;5F设置阅览室、报告厅、卫生间。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拟用地规划,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结论及相关部门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报告表申报方案建设。 |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1、优化设计方案,强化水土保持度;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硝酸雾、硫酸雾等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致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25m. 3、实验废水经沉淀+酸碱中和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永顺县污水处理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实验产生的植物根、茎、叶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
2 | 永顺县第二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 | 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 (略) 内) | 永顺县第二中学 | 湖南 (略) | 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占地面积为1600m2,建设地点在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207号(永顺县第二中学校园内),建筑面积74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科教楼,共计六层,1F为设备用房及架空层;2F设置仪器室、史地教室、特立厅、管理室、舞蹈教室、更衣室等;3F设置药品室、3间化学实验室、仪器室、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小会议室、贵宾休息室;4F设置办公室、3间生物实验室、仪器室、学生阅览室、仪器准备室、2间劳动技术教室;5F设置办公室、3间物理实验室、仪器室、书法室、准备室、仪器准备室、2间美术教室;6F设置辅助用房、3间计算机教室、开架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室、仪器准备室、2间音乐教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拟用地规划,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结论及相关部门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报告表申报方案建设。 | 1、优化设计方案,强化水土保持度;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硝酸雾、硫酸雾等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致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25m. 3、实验废水经沉淀+酸碱中和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永顺县污水处理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实验产生的植物根、茎、叶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
2023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顺县第一中学“特立”科教楼及永顺县第二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永顺县第一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 | 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 (略) 内) | 永顺县第一中学 | 湖南 (略) | 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建设地点在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县第一中学校园内),拟建一栋 5 层的特立科教楼,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7500m2。1F为科技活动室、卫生间、2间化学实验室、药品室;2F设置科技活动室、3间生物实验室、卫生间等;3F设置3间物理实验室、科技活动室、阅览室、卫生间;4F设置科技室、电子阅览室、会议室、卫生间;5F设置阅览室、报告厅、卫生间。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拟用地规划,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结论及相关部门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报告表申报方案建设。 |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1、优化设计方案,强化水土保持度;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硝酸雾、硫酸雾等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致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25m. 3、实验废水经沉淀+酸碱中和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永顺县污水处理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实验产生的植物根、茎、叶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
2 | 永顺县第二中学“特立科教楼”建设项目 | 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30号(永顺 (略) 内) | 永顺县第二中学 | 湖南 (略) | 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占地面积为1600m2,建设地点在永顺县灵溪镇不二门路207号(永顺县第二中学校园内),建筑面积74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科教楼,共计六层,1F为设备用房及架空层;2F设置仪器室、史地教室、特立厅、管理室、舞蹈教室、更衣室等;3F设置药品室、3间化学实验室、仪器室、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小会议室、贵宾休息室;4F设置办公室、3间生物实验室、仪器室、学生阅览室、仪器准备室、2间劳动技术教室;5F设置办公室、3间物理实验室、仪器室、书法室、准备室、仪器准备室、2间美术教室;6F设置辅助用房、3间计算机教室、开架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室、仪器准备室、2间音乐教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拟用地规划,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报告表结论及相关部门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报告表申报方案建设。 | 1、优化设计方案,强化水土保持度;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硝酸雾、硫酸雾等实验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致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25m. 3、实验废水经沉淀+酸碱中和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永顺县污水处理厂。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化学品和药剂包装废物、检验废弃物及过期试剂、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生物实验产生的植物根、茎、叶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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